刘恢 (赵王)
刘恢(?—前181年7月),刘邦的儿子,汉高祖十一年(西元前196年),受封梁王。[1]
吕后七年(公元前181年)正月,赵王刘友娶了吕后侄女,却将她冷遇,吕后侄女遂诬告刘友意图谋反,刘友便被幽禁饿死,同年二月,刘恢被改封为赵王,被迫娶吕产的女儿为王后,日夜监视刘恢的行动,使他不能随意行动,而刘恢先前的宠妃被王后用毒酒杀死,刘恢因此闷闷不乐,又看到兄弟刘友的下场,很畏惧被妻诬告。刘恢作歌四章,让乐人唱。前181年六月,刘恢殉情自杀。[2]
吕后认为刘恢因为妇人而放弃宗庙礼仪,对他的举动非常不满,废除了他的封国,祭祀断绝。汉文帝时谥为共王。
参考文献
注解
前任: 彭越 |
西汉梁王 前196年—前181年 |
继任: 吕产 |
前任: 刘友 |
西汉赵王 前181年 |
继任: 吕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