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凤翔
薛凤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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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书 | |
籍贯 | 山东济南府滨州 |
字号 | 字览之,号对龙 |
出生 | 万历七年(1579年)三月二十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刘氏,继娶刘氏、牟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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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凤翔(1579年—?),字览之,号对龙,山东济南府滨州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山东乡试第七十五名举人[1],三十五年(1607年)联捷丁未科会试第二百四十九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五名进士[2]。都察院观政,授濬县知县,擢兵科给事中,四十六年(1618年)升户科左给事中,同年升吏科都给事中,天启二年(1622年)二月升太常寺少卿,四年(1624年)升大理寺左少卿,五年(1625年)六月升太常寺卿,六年(1626年)正月升工部左侍郎,五月升工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七年(1627年)加太子太傅,崇祯元年(1628年)正月养病,八月,以党附魏忠贤削籍[3][4]。
著作
著有《三垣谏草》。
家族
曾祖薛镛,冠带生员;祖父薛承洙,举人、通判;父薛枝芳,庠生。母李氏。慈侍下。兄薛凤翱,弟薛凤翾、薛凤翥[5]。
参考资料
- ^ 咸丰《滨州志·卷九·选举》:(万历)丙午 薛凤翔 见进士
-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薛凤翔,对龙,书三房,己卯二月二十九日生。滨州人,丙午乡七十五名,会二百四十九名,三甲一百六十五名。都察院政,戊申授北直濬县知县,甲寅考选,戊午授兵科给事中,庚申升户科左,本年升吏科都,壬戌升太常寺少卿,本年同考,甲子升大理寺左少卿,乙丑升太常寺卿,丙寅升工部左侍郎,升尚书,本年加升太子太保,丁卯加太子太傅,戊辰养病,为民。曾祖镛,冠带生员。祖承洙,举人、通判。父枝芳,庠生。
- ^ 《明熹宗毅皇帝实录》
- ^ 咸丰《武定府志·卷二十五·人物》:薛凤翔,字对龙,滨州人,万厯丁未进士。少孤,事母至孝,为濬县令有惠政;擢兵科给事中,累官工部尚书加宫保。历仕中外,皆奉板舆,温靖定省,未尝一日稍懈;笃爱诸季,悉体母心所欲,士论多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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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董元儒 |
明朝濬县知县 1608年-1613年 |
继任: 周尔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