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士谔
羊士谔(?—?),字谏卿,唐朝洛阳(今属河南)人,官至户部郎中。
生平
唐德宗贞元元年(785年),进士及第,授常州义兴县尉。贞元九年,任右威卫兵曹参军,入浙东皇甫政幕佐。[1]贞元末年,充任宣歙巡官。唐顺宗永贞元年(805年)因妄议王叔文,贬为汀州临化县尉。[2]不久福建观察使阎济美奏为大理评事。唐宪宗元和初年,宰相李吉甫擢拔为监察御史,后转任侍御史、内供奉。元和三年(808年),因与窦群、张仲方诬陷李吉甫事,贬资州刺史,尚未成行,改巴州刺史。[3]元和九年移任资州(今四川资中)刺史,十年移任洋州(今陕西洋县)刺史,十二年转任睦州(今浙江建德东北)刺史。十四年五月入京任户部郎中。[4]卒年不详。有《羊士谔诗集》一卷。《全唐诗》存其诗一卷。
注释
- ^ 孟简《建南镇碣记》:“太山谏卿受气端劲,为文雅拔,由进士尉阳羡,安定公(皇甫政)爱其道直,延为从事。”
- ^ 韩愈《顺宗实录》卷四:“六月己亥,贬宣州巡官羊士谔为汀州宁化县尉。士谔性倾躁,时以公事至京,遇叔文用事,朋党相煽,颇不能平,公言其非。”又见孟简《建南镇碣记》:“谏卿永贞年为谗贼所中,谪居汀州。”
- ^ 孟简《建南镇碣记》:“宰臣论其冤滥,故福建廉使阎公(阎济美)得以上请,复历大理评事,遽征拜监察御史。未经岁,台丞上荐不次,迁侍御史。以言语明切,将酬相府,且不入,出为巴州刺史。”《旧唐书•张仲方传》载:“会吕温、羊士谔诬告宰相李吉甫阴事,二人俱贬,仲方坐吕温贡举门生,出为金州刺史。吉甫卒,入为度支郎中。时太常定吉甫谥为‘恭懿’,博士尉迟汾请为‘敬宪’,仲方驳议曰:……自驳谥之后,为德裕之党摈斥,坎坷而殁,人士悲之。”
- ^ 详见傅璇琮主编《唐才子傅校笺》第二册363页。
参考书目
- 《唐才子传》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