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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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济美(?—825年6月13日),荥阳郑县人,唐朝政治人物。

生平

高祖閻恭,隋朝滑卫二州刺史。曾祖阎雄,唐朝司农丞。祖阎伟(字昚止),资州长史。[1]父阎敬仲。

大历八年(773年)春天科考落榜,离开长安时,獻詩给主考官张谓,诉说自己怀才不遇的苦悶。[2]大历十年(775年)進士登第。[3]元和初(806年),自婺州刺史代柳冕福建观察使,又为润州刺史、浙西观察使。有一船家为商贾载货。船家窥见商贾将十锭银子藏货堆中,便趁機盗走所藏之银,沉银于泊船处的水底。然此案很快偵破。[4]入拜右散骑常侍。华州刺史、潼关防御、镇国军使,入为秘书监。以年及悬车,上表乞骸骨,以工部尚书致仕。后以恩例,累有进改。宝历元年五月廿三日丙寅(825年6月13日),以太子少傅致仕殁於家,年九十余。

注释

  1. ^ 根据《检校尚书膳部郎中兼侍御史阎说墓志》記載:“君讳说,字说,望本天水,今为郑人也。高祖恭,随滑卫二州刺史。曾祖雄,皇司农丞。祖伟,皇资州长史。父敬爱,皇睦州刺史。君即睦州府君之幼子也。贞元十一年卒,春秋五十八。新妇陇西李氏。嗣子偃,年几成童。次子再,齿犹未齓。堂兄监察御史济美述。”
  2. ^ 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三十六:“谓览之,问失第之因,具以实告,谓深有遗才之叹。乃曰:‘所投六韵,必展后效。’明年,济美自江东继荐,就试东都,谓复主文。杂文已过,继欲帖经,济美辞以不能。谓曰:‘礼闱故事,亦许作诗赎帖。’遂命《天津桥望洛城残雪》题。济美曰:‘新霁洛城端,千家积雪寒。未收清禁色,偏向上阳残。’既而日势已晚,诗未就。谓云:‘只据现在将来。’一览称赏,遂唱。”“明日,谓曰:‘天寒急景,诸君文卷不成,未可以呈宰相,请重录送纳。’既而索旧卷,则‘驷’字上朱点在焉,易卷之意,盖有在焉。到阙,谓揖济美曰:‘前日春间遗才,所投六韵,不敢暂忘,幸副素怀矣。’”
  3. ^ 《太平广记》卷一七九《阎济美》条云:“……某三举及第。初举,刘单侍郎下杂文落第;二举,坐王侍郎杂文落第。”
  4. ^ 折狱龟鉴》卷七《阎济美料银》:“唐阎济美镇江南,有舟人载客货,客密隐银十锭于货中,舟人潜窥之,乃盗而沉于泊舟之所。船夜发至镇所,点阅不得,遂执舟人而诉。公曰:载人盗物,大略皆然。乃问昨宿何所,曰:去此百里浦汊中。即令武士同往彼处江水中,钩之果得箧银,封署不动。舟人服罪。”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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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舊唐書·卷185下》,出自刘昫舊唐書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