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维屏
石维屏(1573年—1638年),字邦卫,号新周,山东济南府陵县神头镇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山东乡试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联捷辛丑科进士,初官献县知县,擢拜兵部武选司主事,寻丁忧,服除,改任兵部职方司主事,调任礼部仪制司主事,后迁祠祭司员外郎。久之,还主仪篆。天启三年(1623)五月,升任河南按察司副使,分巡汝南道[1]。五年(1625)正月入计,以举卓异,赐宴礼部。九月,升任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管遵化道[2],寻调任河南右参政、永平山石二路兵备。六年(1626年)九月,升陕西按察使。崇祯元年(1628年),升陕西右布政使,二年改任为山西左布政使,备兵阳和,以被劾,遂解组不赴[3]。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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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徐锾 |
明朝献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陈伯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