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毓瑞(?—1685年),字辑五、石虹[1],山东省济南府章丘县(今山东省章丘县)人,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顺治三年(1646年)中举,顺治四年(1647年)登进士。顺治六年(1649年)改国史院庶吉士[2]。顺治八年(1651年)任广东道监察御史[3],顺治九年(1652年)督理京通二仓监察御史[4]。顺治十年(1653年)改宣大巡按御史[5]、巡按宣大兼理学政[2]。顺治十三年(1656年)任河东巡盐御史[6]、顺治十七年(1660年)改云南道监察御史[2]。康熙元年(1662年)掌河南道监察御史。康熙十二年(1673年)任广西道监察御史、太常寺少卿、左通政。康熙十三年(1674年)改太仆寺卿。康熙十七年(1678年)任太常寺卿。康熙十八年(1679年)任通政使。同年,改左副都御史、刑部右侍郎、兵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改户部右侍郎[7],后改户部左侍郎[8]。
参考文献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史馆传稿 ,701007114号
- ^ 2.0 2.1 2.2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史馆传稿 ,701007115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06111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87301号
- ^ 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07933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87055号
- ^ 清史稿校注 ,7册187卷 ,5579
- ^ 清史稿校注 ,7册187卷 ,5580
顺治六年(1649年)己丑科殿试金榜 |
---|
|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
|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77名 | |
---|
|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315名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