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毓瑞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焦毓瑞(?—1685年),輯五石虹[1]山東省濟南府章丘縣(今山東省章丘縣)人,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順治三年(1646年)中舉,順治四年(1647年)登进士顺治六年(1649年)改國史院庶吉士[2]顺治八年(1651年)任廣東道監察御史[3]顺治九年(1652年)督理京通二倉監察御史[4]顺治十年(1653年)改宣大巡按御史[5]巡按宣大兼理學政[2]顺治十三年(1656年)任河東巡鹽御史[6]顺治十七年(1660年)改雲南監察御史[2]康熙元年(1662年)掌河南道監察御史康熙十二年(1673年)任廣西監察御史太常寺少卿、左通政。康熙十三年(1674年)改太僕寺卿康熙十七年(1678年)任太常寺卿康熙十八年(1679年)任通政使。同年,改左副都御史刑部右侍郎兵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改戶部右侍郎[7],后改戶部左侍郎[8]

参考文献

  1.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7114號
  2. ^ 2.0 2.1 2.2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7115號
  3.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06111號
  4.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87301號
  5. ^ 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07933號
  6.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87055號
  7. ^ 清史稿校註 ,7冊187卷 ,5579
  8. ^ 清史稿校註 ,7冊187卷 ,5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