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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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又称病人、病者和病患,是指医疗服务的接受者,大多用来指罹患疾病、或身体受到创伤,而需要医生和护理人员进行治疗的人;动物如遇到相同状况,也可以患者称之。
但是对于不用接受医疗服务的人,例如:只须在床上休养的头痛者、只须自行解决腹泻的人、和只须服用自行拥有或在药房购买的药物的人,也会被称为病人,还有医生介绍疾病任何知识和药剂师介绍药物任何知识,也经常将那些患病对象称呼为病人。不过,不是每个接受医疗服务的人也是病人,因受伤而要送进医院治理的人,应定义为伤者。送院后证实已经死亡的人,应定义为死者。在医院分娩的人,应定义为孕妇。在医院进行各种各样检查,而身体没有患上任何疾病的人,应该定义为检查者。还有在医院进行捐血、器官捐赠、整容手术和变性手术的人,也不应当成病人,以免给没有患病的人,遭受不必要的歧视。
诊疗形式
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患者,通常分为门诊与住院两大类型。门诊者经过治疗后,即可离开医疗机构,而提供门诊的医疗机构都有一定的服务时间,并不会任何时间都提供服务。住院者则需要受到全天候的照护,提供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在各方面亦需达到一定的标准。除此之外,医院也提供健康相关的咨询与卫教。
门诊类别[1]
- 初诊门诊(患者到新医院、诊所进行第一次的诊疗评估)
- 一般门诊(各科别正常挂号看病)
- 定期门诊(精神科患者借由回归社会的形式,定期回门诊接受医生评估及拿药)
- 急救门诊(紧急应变有面临危难的患者,如火灾、车祸、自残等)
参考文献
- ^ 精神科护理学 新快学 松下正明、坂田三充、樋口辉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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