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人事任免投票資格/首輪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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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投票的某个方案可能导致投票被操纵

  • 方案“在管理人員任免投票的聯署提出之前或事件發生之前,已成為自動確認用戶(註冊達7天並編輯達50次),並且在聯署提出之前6個月內作出1次或以上的條目頁面編輯,即有權參與是次投票。”,
  • 方案“在管理人員任免投票的聯署提出之前或事件發生之前,已成為自動確認用戶或已確認用戶,並且有至少100次編輯,並且在之前1個月有5次編輯。”

以上两个方案在目前可预料的状况下,可能会令有意操纵投票者在联署开始7天前达到50次编辑,达到投票资格。另一方面,也会有可能让大部分长期维基用户不符合投票资格,尤其是那些6个月内没有编辑,却长期观看维基百科的用户。现恳请提出此方案的维基人撤回此方案,另请维基百科行政员留意此事。如有可能,请暂停投票并修改方案后重启。-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3:49 (UTC)[回复]

请注意,此两方案可导致任何管理员或行政员被受雇佣的投票者轻易罢免,令中文维基百科陷入无政府状态。-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4:16 (UTC)[回复]

方案一我反正也要問提出者,6個月內至7天前這一時間段,到底即是多少日?-HW - - DC9 2011年8月22日 (一) 07:37 (UTC)[回复]
你自己可以拿着日历逐页数。—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08:05 (UTC)[回复]
我想知道的是到底限期定為6個月還是7日還是甚麼,這些日數可能會影響投票者的決定。-HW - - DC9 2011年8月26日 (五) 01:06 (UTC)[回复]
以1月1日为例,从1月1日至6月23日。你满意吗?-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02:58 (UTC)[回复]
希望閣下別發表如此誇張的假設性指控。根據之前的討論,社群希望為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加入活躍度限制,而「聯署提出之前6個月內作出1次或以上的條目頁面編輯」正是一個極低的活躍度限制門檻,更有人批評是可有可無。這正是本人的原意:設立極低的門檻令最少人受到影響,以維持維基百科的開放及善意推定精神。現在投票開始了,閣下卻批評這個極低的門檻會令大量維基用戶失去投票資格,實在是危言聳聽。而「之前1個月有5次編輯」(方案三)的提案者是百無一用是書生,本身更是一名行政員。身為一個行政員,如果方案真是有重大缺憾,又怎會提出來呢?又何需再「請維基百科行政員留意此事」?閣下向投方案二及三的投票者逐一留言,意圖以自己的個人觀感來游說對方改變投票決定,我認為這樣的做法並不太恰當。另一方面,反而我認為閣下整理出來的方案(方案一),才是對一些略有貢獻而不是很活躍的維基用戶影響較大的方案。以本人為例,雖然加入了近五年,但似乎條件二、三、四都暫時未能滿足,而且我並不是每個月都活躍的人,如果碰著過去半年編輯只有149次的話,即連條件一也未能滿足,便喪失投票資格了。總而言之,既然現在已進入表決階段,之前也已得到長時間的充份討論,希望不要再有人發表任何企圖影響某個方案支持度的言論,甚至向投票者留言要求對方改變決定。在善意推定精神下,我相信每一個投票者都有能力自行判斷哪個方案最適合於維基百科應用。--沙田友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09:21 (UTC)[回复]

行政员不是神,真的不是。更不要说一般用户了。据我所知,shizhao此人做事粗心大意,连自己的手机都会在维基聚会上丢掉。所以此人提出有问题的方案一点都不奇怪。犯错是任何人都会发生的,只要肯承认错误,我觉得这才是值得支持的管理人员。当然,发起人上面的话,一直在回避我提出的问题。假设有人组织一批人注册,做够50次马上投票,任何管理人员都可以罢免。以大陆的情况计算,所需资金大约只需500元人民币,成本之低让人愕然。另一方面最为可怕的是,所有近期没有编辑的维基人都会失去投票权,不管你之前是否有做够50次编辑,甚至做够10000000次编辑,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百乐兔在客栈上问我,为什么过去不会发生问题,那是因为过去没有这个看似公正,实质要命的所谓门槛。当然,正如你所说,在善意推定精神下,我相信每一個投票者都有能力自行判斷哪個方案最適合於維基百科應用。—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1:14 (UTC)[回复]

在这里我再次强调一下,相比起一些匆匆上马,未经仔细讨论的方案。原来在客栈上讨论过的方案,是经过多方牺牲其原有利益所获取的共识,而不是实现每个方面,包括新手和老手自己这一方的完全利益,这是过往从未有过的一次尝试,大家坐下来谈问题,想想有什么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这样的一个成果,应该是实现多方面的共有利益。诚然,没有任何方案会是完美,但此方案不但顾及长期贡献维基百科的新手利益,也为对维基百科管理机制具有一定程度认识的维基人给予投票机会。将投票机会回归到贡献之中,而不是把维基百科中文社区一次又一次地卷入民主试验场之内。我相信真正为维基百科这一前所未有的宏伟工程作出贡献的朋友,都一定会放下港澳台三地意识形态的异见,仔细考虑何者为重。—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1:50 (UTC)[回复]

我提出的新方案

基于方案1,我私下提出新方案,希望各位能考虑一下:

投票资格

在是次投票的聯署提出之前,具備以下任何一項條件者有權參與管理員任免投票。

  1. 聯署開始7天前,有100次或以上中文維基社區編輯數,並在聯署開始前6個月內有一次編輯數;
  2. 擁有中文維基社區3000次編輯數,或1500次條目編輯數;
  3. 從初次編輯算起,參與中文維基編輯時間90天或以上,新增條目15條或以上,主編三個以上條目並獲DYK評選當選(「主編」需參與編輯內容達2/3以上);
  4. 從初次編輯算起,參與中文維基編輯時間90天或以上,主編一個以上條目以獲得優良/特色條目評選當選(「主編」需參與編輯內容達2/3以上)。

投票前管理

将部分合资格用户以登记形式登记在一个项目页面上,减少验票难度。上述第一点即聯署前达到编辑数者由于需要验证不归入此类。

联署管理

联署者必须以规范格式提报解任提起之当然条件(如原因、理由,证据等),否则此申请无效。對事實進行偽造或歪曲的聯署理由所導致的罷免案,應視為無效而立即關閉,關閉操作須由該任免案的對象以外的管理人員關閉。

投票管理

投票者投票時需註明符合何種條件以協助後續的驗票工作。選舉後每張選票需被查驗是否符合條件。不合資格的投票將被當作廢票處理,使用不恰當手段達到投票最低標準的(如自行重複操作如重複編輯/回退動作、針對類似標點符號的大量無意義操作、故意將完整內容惡意多次加入以增加編輯數、利用小工具對無版權問題條目進行的大量侵權提刪操作、編寫侵權或廣告內容等),社群應討論其是否有意實行破壞並處以適當處理。

由管理员组织志愿者,在投票结束后针对每一票进行验证,验证完毕方为有效票。对于有争议性的投票者,可抽出后由社群讨论并交由行政员决定其是否合资格。行政員在基於事實及社群反映的情況下,有權對每份投票的有效性作最終解釋。被提罢管理人员拥有投票用户所有权利,但必须回避投票期间及后续过程中的管理行为。若有确实證據顯示任何一方在投票前或期間組織站外的大規模拉票,並非任免目標的行政員有權撤銷此次投票。

讨论

这个方案主要就第一点降低要求,增设预先登记页面以降低工作量,及大幅度提升管理员在投票中的监管作用。希望大家仔细参详。—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01:03 (UTC)[回复]

请问是否使用此方案代替原有的方案一会比较好?--HK-King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02:01 (UTC)[回复]
  • (+)支持,更加避免了人肉傀儡的新用户推翻本来公认的管理员。--王小朋友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7:09 (UTC)[回复]
  • (+)支持提出此方案作為新方案,但基於投票公平原則,不應用此方案代替方案一。提出此新方案同時撤回方案一,則是另一回事。
    另外,預先登記頁面其實沒這個需要,因為這可以全自動。Wikimedia toolserver上有工具可以自動驗證一位編者的投票資格(初編日期、總編輯數、某一段指定時間內的編輯數、條目創建數,全部可以自動查驗;如果有一張DYK編者成功提名數目列表、和一張特色和優良條目主編者列表,條件2和3也可以自動查驗。 2011年8月29日 (一) 17:26 (UTC)[回复]
预先登记正是为了降低每次查询的麻烦。但此建议并非等同于“选民登记”,请勿误会。—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8:36 (UTC)[回复]
(&)建議重新在方案1、方案2和此方案之中进行投票。--王小朋友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7:50 (UTC)[回复]
这有待进入第二阶段后再继续讨论。不过目前仍欢迎各位朋友提出宝贵意见。—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8:15 (UTC)[回复]
維基百科本身有歷史記錄可供觀看,我舉個例子,第七次罷免當中的一個理由是shizhao曾對某一內容執行刪除操作,但實際上shizhao只是告知其他用戶,刪除操作是由另一管理員執行。此理由我曾多次向罷免派反映,但最終被他們無視而一再使用。這實際上就是脫離事實的理由。至於你說的另外一點我已經補充到上面去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03:24 (UTC)[回复]
  • (&)建議,由於現時方案一及二的支持者數量差不多,再表決似乎在所難免,那時再把新方案加進去當方案三吧。個人基本贊成新方案降低門檻的做法,但還是覺得第一點有點太鬆,對付不了傀儡。很多用戶都是因為選項二太鬆只好投到選項一,新方案有改善,但未必能令支持方案一改變主意。-Choihei (留言) 2011年8月31日 (三) 01:31 (UTC)[回复]
(:)回應你也看到目前的僵持局面。我觉得纵使方案一有多好,僵持最终即使胜利,也不会出现一个大家满意的方案。一方胜一方败,最终只会得不偿失。所以我在通知投票方案一的朋友时也有简单说明这一点。新方案主要在于用其它方面的限制来控制局势及降低傀儡的可能性,但始终无法阻止我指出的方案二的严重缺陷。也希望朋友你可以提出建议,即使不能封住漏洞起码提高违规者的成本。同时我谴责提出方案二的维基人,你对我的问题从来没有正面回应,你提出这样的方案明显是纵容有组织拉票者。不过联想到最初写方案,后转向支持方案二的某人,原本就涉嫌参与组织傀儡投票,也怪不得他们会这样做。-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31日 (三) 02:16 (UTC)[回复]
  • “并在联署开始前6个月内有一次编辑数”疑为缺漏了“至少”两字。
(&)建議 — “6个月内至少有1次编辑”这个条件,我觉得其要求实在是太低了。若某人五个月前只有一次编辑,剩余5个月内再无其他编辑,这几于不活跃无异,而5个月后的突然出现也实在是有点太过巧合。不知是否能参考首页中部右侧段落中Special:活跃用户的链接中的要求(该链接中的计算天数单位是30天,最低编辑数是1次),即“在引起本次投票/表决的事件发生前的一个月内(或延长至三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感谢您耐心看完这段“废话”。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4日 (日) 13:41 (UTC)[回复]

原因?

想請問投票創立者,投票者是否需要附上理由?「投票規則」沒有附上此點,「投票方法」就要求參與者以下列標準格式投票:

# 原因--~~~~

到底需不需要原因?-HW DC9 2011年9月1日 (四) 12:10 (UTC)[回复]

一开始就没有要求说明理由,到最后才要求说明理由,这跟要求方案二撤退是同一意思。—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14:56 (UTC)[回复]
那麼在各方案的投票人沒有註明原因,該票是否仍然有效?-HW DC9 2011年9月4日 (日) 07:05 (UTC)[回复]
方案二有撤销吗?—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4日 (日) 13:4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