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履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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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履卓(16世紀—17世紀),岸生錞菴浙江紹興府會稽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十五年(1642年),陶履卓中式壬午科應天鄉試舉人,次年(1643年)聯捷進士,獲授行人,奉詔到廣東安撫,平反冤獄數百人,捐俸填補欠稅數萬,廣東人擁道泣送他並立祠和肖像祭祀。

南京弘光朝廷失陷,他和柯夏卿王自超聶慎行沈光融馬晉胤翁明英金維寧周懋宜周甲瑩何堅華光宇翁朝元台州具表迎立魯王朱以海監國,歷任吏部考功司員外郎翰林院檢討編修知制誥,乞終養父親陶祖齡而回鄉;父親去世後,更孝順母親王氏。清順治九年(南明永曆六年,1652年),清廷追查楊崑起事,陶履卓受到牽連,被捕問罪,不久獲免,母親隨即去世,陶履卓為母營葬後亦患上重病,死前對其子陶覲說:「我多次遭患難不死,因為祖母尚在,如今無憾。」[1][2]

著作

有《孝經解》、《安雅堂集》、《人子要言》等著作傳世。

引用

  1. ^ 1.0 1.1 康熙《會稽縣志·卷二十三·人物志二》:陶履卓,字岸生,號錞菴,承學孫,崇禎壬午舉于南雍,癸未以易經魁南宮,稱易名家。授行人,奉詔安撫粵東,比繡衣使者;讞死囚為雪冤者數百人,捐除夙逋以數萬計,粵人擁道泣送,搆祠立象。尋改翰林編修,知制誥,乞終養父祖齡,卒積憂悲痛,母王氏曲承意旨;及母逝,發聲盡哀,流血數斗,肢體幾毀,營塟畢遂遘疾。將卒之日,謂其子覲曰:「吾屢遭患難不死者,以祖母在也,今無憾矣。」所著有《孝經解》、《安雅堂集》、《人子要言》,行文有矩法,堅秀酷似河東,平日持身訓世,一本孝友而城府洞徹,且好施予,陰德尤豐。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七十八·列傳第五十四》:杭州降,(柯夏卿)與陶履卓、王自超、聶慎行、沈光融、馬晉胤、翁明英、金維寧、周懋宜、周甲瑩、何堅、華光宇、翁朝元具表迎魯王監國台州……履卓,字岸生,會稽人。崇禎十六年進士授行人,安撫廣東,雪冤獄數百人,捐夙逋數萬計。歷考功員外郎、簡討,遷編修,知制誥,終養歸。後以楊崑事連,被逮免。母歿泣血,葬畢卒。

參考文獻

  • 康熙《會稽縣志》·卷二十三·人物志二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七十八·列傳第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