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瑃
張瑃(1624年—17世紀),字伯珩,山西澤州陽城縣人[1],明朝、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張瑃自小聰明過人,讀書過目不忘,崇禎十五年(1642年)中舉人[2],次年(1643年)聯捷進士,年僅二十歲。
明亡仕清,順治初,授原武縣知縣,升任御史,巡按四川,巡鹽淮揚,廉潔自愛,提出引鹽弊處,晉大理寺丞。歷順天府府丞、大理寺少卿、工部右侍郎,並以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陝西,整頓法紀、謝絕餽贈,令官員聞風畏懼。不久因事降福建督糧道,卒於任內[1]。
引用
參考文獻
- 同治《陽城縣志》·卷八·選舉
- 同治《陽城縣志》·卷十·人物上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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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愈華 明朝知縣 |
清朝原武縣知縣 順治年間-1648年 |
繼任: 蕭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