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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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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如容(16世紀—1640年),介臣五梅湖廣黃州府黃安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秦如容個性孝順,十三歲喪母,二十八歲入庠,父親為他娶妻,他哭著說:「兒子陪伴父七年,不忍看見父親晚年孤獨。」逝世後,他拿出自己的館穀孝養祖母,不連累叔父。天啟七年(1627年)他中舉人,署任唐縣教諭,到崇禎七年(1634年)成進士,獲授中書舍人。當時正值大旱,秦如容奉旨禁止屠宰,有胥吏私饌呈上肉類,他愕然並上奏此事,並按法懲治,中書官署也由此設置桁楊等刑具。

不久他遷任行人,捐俸在黃安建置會館,十年(1637年)奉命到松江主持鄉試,經過蘇州時看到一位馬姓寒士,即贈送五十金給對方;十二年(1639年)分校順天府鄉試,得士十八人,有著作《雪浪篇問》、《有山坊諸集》流傳,次年(1640年)去世,贈從七品散階徵仕郎。父親秦獻中以子貴追贈同等職務;兒子秦天寵、秦天麟扶棺回鄉,與妻子周孺人合葬,入祀鄉賢祠[1]

引用

  1. ^ 1.0 1.1 道光《黃安縣志·卷八·人物志》:秦如容,字介臣,號五梅,性至孝,十三歲喪母,隨父讀書,年二十八庠,父為娶室,泣應曰:「兒伴父七年,不忍吾父暮年獨處。」及父卒,承父志,以館穀孝養祖母,不以累季父。天啟丁卯舉於鄉,署河南唐邑教諭,崇禎甲戌成進士,官中書,值大旱,奉旨禁屠宰;胥以私饌以進,公愕然具疏言,狀上即令公按治,中書桁楊之設所由此也。尋遷行人,念安邑赴公車與需,次京華者乏停驂,所倡首捐俸建置會館。丁丑銜命典試松江,過蘇有寒士馬姓者以貧寠訢,即贈以五十金;己卯分校北闈,得士十有八人,所著有《雪浪篇問》、《有山坊諸集》,庚辰卒,贈徵仕郎。父獻中以子貴贈如職;子天寵、天麟扶櫬歸,與周孺人合葬,崇祀鄉賢。

參考文獻

  • 道光《黃安縣志》·卷八·人物志
官衔
前任:
葉時芳
明朝唐縣教諭
崇禎年間
(署)
繼任:
張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