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山区
禾山区(1945年10月—1958年1月)是福建省厦门市历史上的一个市辖区。
1945年10月,厦门市设禾山区。1946年6月1日,禾山区辖:文灶、双涵、莲坂、吕厝、江头、安兜、蔡塘、前村、何厝、泥金、湖里、仙岳、高林、殿前、寨上、坂上、高崎、钟宅、湖边、岭兜等20个保。1947年,禾山区原20个保缩编为14个保。1948年9月,禾山区将原安兜、高崎、殿前、寨上4个保并为2个保,后又恢复为4个保。
1950年3月,废除保甲制,禾山区的保、甲改为乡、村;同年5月2日,厦港区撤销,原厦港区之长塔、曾溪和大澳部分农业区划归禾山区,此时,禾山区辖:江头、梧村、五通、钟宅、高殿、何厝、曾塔等7个乡。1954年3月4日,区公所改为区人民政府;12月,禾山区辖:高殿、钟宅、江头、梧村、何厝、曾塔、五通、前埔(何厝乡析设)、后坑(初名侯卿乡,江头乡析设)、湖里(高殿乡析设)、枋湖(1951年7月,钟宅乡析设)、莲坂(1954年2月,梧村乡析设)、高林(1954年,五通乡析设)等13个乡。1956年6月,禾山区辖:江头(莲坂乡、梧村乡并入)、何厝(前埔乡、后坑乡并入)、钟宅(枋湖乡并入)、五通(高林乡并入)、高殿(湖里乡并入)、曾塔等6个乡。1955年,区人民政府改称区人民委员会。1957年8月27日,成立厦门市人民委员会郊区行政办事处,禾山区归其领导。1958年1月,禾山区撤销,其所辖地域由郊区行政办事处直接管辖[1][2]。
参考文献
- ^ 厦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厦门市志. 北京: 方志出版社. 2004年1月 [2024-04-15]. ISBN 7-80192-026-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26).
- ^ 厦行政建置和政区演变. [2023-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