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憲 (弘治進士)
王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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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兵部尚書 | |
籍貫 | 山東兗州府東平州 |
字號 | 字維綱,號荊山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嘉靖十六年(1537年) |
墓葬 | 山东省东平县尚书林东王林 |
親屬 | (子)王汝成、王汝霖、王汝忠、王汝孝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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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憲(1467年—1537年),字維綱,號荊山,山東兗州府東平州(今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進士,官至兵部尚書。
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山東鄉試第十一名舉人,三年(1490年)庚戌科進士。歷任阜平縣、滑縣知縣,九年六月選授江西道試御史,十年八月實授,十二年巡按陝西。正德二年(1507年)十月,升任大理寺右寺丞,三年五月轉左寺丞,十二月再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清理甘肅屯田,改甘肅巡撫。五年入為太僕寺少卿,六月接替王彥奇任右副都御史、遼東巡撫,丁忧归。服阕,八年十一月改任撫治鄖陽,九年八月关陕凶荒,饥民流徙,改驻汉中等处,以安抚流民。十一月调任大同巡撫,后因應州抵禦戰功,而蔭子王汝成为錦衣衛世袭百戶。十一年(1516年)十月以病乞致仕,不许,寻升为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陕西,十二年三月入為兵部左侍郎。十三年五月,兼左佥都御史、提督军务,与提督太监张忠、左都督朱泰率团营兵二千人,平定涿州至芦沟桥近畿盜亂。明武宗南巡時,命其督理軍儲。正德十六年正月代替王瓊為兵部尚書、提督团營。
明世宗即位,王憲被給事中史道彈劾後,自請去職[1]。嘉靖四年(1525年)十二月,朝廷舉薦鄧璋及王憲為陝西三邊總制兵部尚書,為言官所反對,世宗仍然堅持使用王憲。王憲為部將王宰、史經接連擊敗寇亂。此後他又率領總兵官鄭卿、杭雄、趙瑛、都指揮卜雲等分據要害擊退吉囊數萬騎兵,加太子太保銜。因張孚敬、桂萼排擠,由王瓊接任三邊總制,嘉靖七年(1528年)二月改任南京兵部尚書。嘉靖八年(1529年)八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太子太保如故。當時朔州告急,十二月朝廷舉薦其擔任宣大總督,王憲嚴詞拒絕,而被都給事中夏言、趙廷瑞彈劾罷免歸鄉[2]。
嘉靖十年(1531年)十一月,世宗仍然追念其功,召為兵部尚書,并抵禦蒙古入侵。十一年九月加柱国光禄大夫,提督团营,其負責京營操練,并裁減軍功冒領者。大同發生兵變,王憲最初主張“首亂當誅,餘宜散遣”,而大學士張孚敬與總督劉源清力主用兵,王憲於是不敢堅持此前議論。但劉源清久攻不下,而北寇又內侵,於是請求令派大將抵禦北方寇亂,而自己專以進攻大同。王憲批准其奏,因而招致大量言論反對。此時世宗醒悟大同是重鎮,不宜破壞,於是罷兵,叛亂遂平。劉源清得罪離去。幾年后,王憲数次上疏請求致仕,嘉靖十四年三月被许,令馳驿歸鄉。嘉靖十六年卒于家,十月賜祭葬,贈少保,諡康毅[3]。
家族
曾祖王敬祖;祖父王海;父王智,母胡氏[4]。第五子王汝孝,巡撫順天右副都御史。
参考文献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王憲,字維綱,東平人。弘治三年進士。歷知阜平、滑二縣。召拜禦史。正德初,擢大理寺丞。遷右僉都御史。清理甘肅屯田。進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歷鄖陽、大同。以應州禦寇功,蔭錦衣,世百戶。遷戶部右侍郎,改撫陝西,入為兵部右侍郎。近畿盜起,偕太監張忠、都督朱泰捕之,復以功蔭錦衣。武宗南征,命率戶、兵、工三部郎各一人督理軍儲。駕旋,以中旨代王瓊為兵部尚書。世宗即位,為給事中史道劾罷。”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嘉靖四年,廷推鄧璋及憲為三邊總制,言官持不可,帝竟用憲。部將王宰、史經連敗寇,璽書褒諭。吉囊數萬騎渡河從石臼墩深入,憲督總兵官鄭卿、杭雄、趙瑛等分據要害擊之,都指揮卜雲斷其歸路。寇至青羊嶺,大敗去。五日四捷,斬首三百余級,獲馬駝器仗無算。帝大喜,加憲太子太保,復予一子蔭。至是,凡三蔭錦衣世百戶矣。中官織花絨於陝,憲請罷之。又因九廟成,請釋還議禮得罪者,頗為士大夫所稱。張璁、桂萼欲用王瓊為總制,乃改憲南京兵部尚書。已,入為左都御史。朔州告急,廷推憲總督宣大。憲不肯行,曰:「我甫入中臺,何見驅亟也。」給事中夏言、趙廷瑞劾憲托疾避難,復罷歸。”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未幾,帝追念憲,召為兵部尚書。小王子入寇,條上平戎及諸邊防禦事宜。又請立京營分伍操練法,諸將不得藉內府供事,規避營操。帝皆嘉納。舊制,軍功論敘,有生擒、斬首、當先、殿後、奇功、頭功諸等,其後濫冒日多。憲定軍功襲替格,自永樂至正德,酌其輕重大小之差,臚析以上。詔著之《會典》為成式。尋兼督團營。西番諸國來貢,稱王號者百余人。憲與禮臣夏言等請如成化、弘治間例,答敕止國王一人,仍限貢期、人數。議乃定。大同兵變,憲初言首亂當誅,余宜散遣。而大學士張孚敬與總督劉源清力主用兵,憲乃不敢堅前議。源清攻城不能下,北寇又內侵,請別遣大臣禦北寇,己得專攻城。憲亦議從其奏,論者多尤憲。會帝悟大同重鎮,不宜破壞,乃寢其事,亂亦旋定。源清竟得罪去。居數年,憲引年歸,卒。贈少保,謚康毅。子汝孝,副都御史。見《丁汝夔傳》。”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明史卷一百九十九》,出自《明史》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九》,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相關條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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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高友璣 |
明朝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等地 1514年-1516年 |
繼任: 胡瓚 |
前任: 楊一清 |
明朝兵部尚書提督陝西三邊軍務 1525年-1528年 |
繼任: 王瓊 |
前任: 王時中 |
明朝兵部尚書 1531年-1535年 |
繼任: 張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