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郡,中国隋朝时设置的郡。
大业三年(607年),实行郡制,改凤州设置河池郡。治所在梁泉县(今陕西省凤县凤州镇)。下辖五县:梁泉县、河池县、思安县、两当县、同谷县。唐朝武德元年(618年),恢复河池郡为凤州。天宝元年(742年),实行郡制,再改凤州为河池郡,下辖四县:梁泉县、黄花县(今陕西省凤县红花铺镇)、两当县、河池县。乾元元年(758年),恢复州制,再改为凤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