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惠康公主
梁国惠康公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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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公主 | |
姓 | 李 |
封爵 | 公主 |
封號 | 普宁公主、永昌公主、梁国公主 |
婚年 | 807年 |
逝世 | 812年 |
谥号 | 惠康 |
親屬 | |
父親 | 唐宪宗李纯 |
夫 | 于季友 |
夫之父 | 于頔 |
梁国惠康公主(?—812年),唐宪宗李纯长女,初封普宁公主。宪宗元和年间,封为永昌公主。元和二年(807年)十二月廿六日,嫁于頔第四子于季友。翰林学士李绛反对,认为于頔是代北虏姓,于季友又是庶出,不得配公主,唐宪宗不听。于頔之后入京觐见,被扣留。元和四年(809年),公主把于頔宠爱歌舞伎献给宪宗,被白居易劝止。于季友的兄弟于敏杀人,于季友被削官。元和十二年(817年)四月辛丑,于季友居嫡母丧时,和人饮宴,杖责四十,流放忠州。公主去世后,追封梁国公主,谥号惠康。《全唐诗》有权德舆、羊士谔、韩愈所作的《赠梁国惠康公主挽歌词》各二首。
参见
参考资料
- 《新唐书 列传第八·公主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