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惲 (澧王)
李恽(790年代?—820年2月14日),唐朝皇子,本名李宽,是唐宪宗李纯的第二子,生母不详。
从其异母兄长李宁和异母弟李宥的生年推断,当在793年至795年之间。生母应是父亲唐宪宗某位不知名的妾室。贞元二十一年(805年),李宽被祖父唐顺宗封为同安郡王。父亲李纯登基后,于元和元年(806年),封李宽为澧王。同时李宥的生母、嫡母郭氏则未获得皇后的册封,而庶兄李宁成为太子。元和七年(812年),改名李恽,同年太子李宁逝世。李宁死后,吐突承璀欲立他为太子,但因生母身份卑微而不得立,最终立李宥为太子。元和十五年(820年)正月廿七,唐宪宗去世,吐突承璀和李恽被梁守谦所杀。[1]
李恽长子李汉,东阳郡王。次子李源,安陆郡王。第三子李演,临安郡王。一说唐宣宗登基后,为指穆宗篡李恽之位而自己又从穆宗系夺回正统,故封李汉为雍王及追封为靖怀太子,即史书记载的李渼[2]。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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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 黄永年 唐元和后期党争与宪宗之死
- ^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朝资料》第22辑,作者:黄楼. [2015-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23).
- 《旧唐书 列传第一百》:澧王恽,宪宗第二子也,本名宽。贞元二十一年,封同安郡王。元和元年,进封澧王。七年,改今名。时吐突承璀恩宠特异,惠昭太子薨,议立储副,承璀独排群议,属澧王,欲以威权自树,赖宪宗明断不惑。上将册拜太子,诏翰林学士崔群代澧王作让表一章。群奏曰:“凡事己合当之而不为,则有退让焉。”上深纳之。及宪宗晏驾,承璀死,王亦薨于其夕。以元和十五年四月丁丑发丧,废朝三日。长子汉,东阳郡王。次子源,安陆郡王。第三子演,临安郡王。
- 《新唐书 列传第七》:澧王恽,始王同安,后进王。惠昭之丧,吐突承璀议复立储副,意属恽,帝自以穆宗为太子。帝崩之夕,承璀死,王被杀,秘不发丧,久之以告,废朝三日。三子:曰汉,王东阳郡;曰源,安陆;曰演,临安。初,恽名宽,深王察,洋王寰,绛王寮,建王审,元和七年,并改今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