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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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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愔(約621年—667年),太宗李世民第六子,母隋炀帝女楊妃

生平

贞观五年,李愔封“梁王”,贞观七年,任襄州刺史。贞观十年,改封“蜀王”,任益州都督,贞观十三年,实封八百户,任岐州刺史。李愔好狩猎、多非法行為,太宗叱責教誨,李愔不改,太宗大怒,叱李愔“禽兽调伏,可以驯扰于人;铁石镌炼,可为方圆之器。至如愔者,曾不如禽兽铁石乎!”封户、属官减半,左遷虢州刺史。贞观二十三年,太宗去世,高宗加李愔满千户。李愔再狩猎扰民。典軍楊道整叩馬进諫,被李愔殴打。永徽元年,御史大夫李乾祐弹劾李愔之罪,高宗大怒,左遷李愔黄州刺史。楊道整提拔为匡道府折衝都尉。

永徽四年,因母兄吴王李恪因诬被杀,李愔废为庶人,移居巴州。不久之后,改封涪陵郡王。乾封二年二月戊戌[1],李愔去世。咸亨初年,复蜀王爵位,追贈益州大都督。陪葬昭陵谥号“悼”。有碑一方,现已亡佚。墓葬不明。

子女

  • 李璠,嗣蜀王,后被武則天流放至归誠州而死(永昌元年(689年))。神龙初,中宗以其兄吴王李恪孙朗陵王李玮子李褕为“嗣蜀王”。
  • 李璹,广都郡王,永昌元年四月二十二日(689年5月16日)被诛杀。
  • 李瑾,江陵郡王。
  • 宝安县主,嫁武周溱州司户崔思古。生高宗辇郎崔子偘。

注释

  1. ^ 《旧唐书·本纪第五·高宗下》(乾封)二年......二月戊戌,涪陵郡王愔薨。

传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