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川 (1946年)
张云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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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
任期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任期 2011年8月—2018年3月 | |
主任委员 | 汪光焘 → 陆浩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 |
任期 2008年1月—2011年 | |
前任 | 白克明 |
继任 | 张庆黎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2007年8月—2011年8月 | |
前任 | 白克明 |
继任 | 张庆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 | |
任期 2003年3月—2007年8月 | |
前任 | 刘积斌 |
继任 | 张庆伟 |
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 | |
任期 2001年8月—2003年3月 | |
前任 | 储波 |
继任 | 周伯华 |
中国共产党长沙市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1999年10月—2001年8月 | |
前任 | 阳宝华 |
继任 | 梅克保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46年10月(78歲) 中華民國浙江省东阳县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母校 | 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 |
职业 | 官员 |
张云川(1946年10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浙江东阳人,中国共产党党籍。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舰艇内燃机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第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1]
生平
张云川于1964年8月参加工作。1970年毕业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舰艇内燃机专业,后长期在六机部江洲造船厂工作。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任江西省九江市副市长[2],次年调任赣州地区行署专员。1991年升任江西省省长助理,1993年升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95年,调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98年,张调任湖南,任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兼长沙市委书记,2001年任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省长,次年正式当选为省长。
2003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发布第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张云川被任命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3]。2007年8月底,又调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2008年1月当选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在张云川主政河北期间,河北发生了三鹿毒奶粉事件。2011年8月不再担任河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参考文献
- ^ 中共中央决定:张云川任河北省委书记(简历/图). 新华网. [2020-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3).
- ^ 九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九江市志·四. 南京市: 凤凰出版社. 2004: 176 [2024-09-29]. ISBN 9787806438596.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2号). 中国人大网. [2021-0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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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白克明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08年1月-2011年8月 |
繼任: 张庆黎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白克明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書記 2007年8月-2011年8月 |
繼任: 张庆黎 |
前任: 阳宝华 |
中国共产党长沙市委员会書記 1999年10月-2001年8月 |
繼任: 梅克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劉積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主任 2003年3月-2007年8月 |
繼任: 張慶偉 |
前任: 儲波 |
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長 2001年8月-2003年3月 |
繼任: 周伯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