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熙
孔祥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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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6任行政院院長 | |
任期 1938年1月1日—1939年12月11日 | |
前任 | 王寵惠(代理) |
继任 | 蔣中正 |
代理任期 1936年12月13日—1937年4月6日 | |
前任 | 蔣中正 |
继任 | 王寵惠(代理) |
代理任期 1935年11月6日—1935年12月16日 | |
前任 | 宋子文(代理) |
继任 | 蔣中正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80年9月11日 大清山西省太原府太谷縣 |
逝世 | 1967年8月16日 美国纽约州纽约 | (86歲)
国籍 | 大清(1880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28年) 中華民國(1928年–1967年)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
配偶 | 宋靄齡 |
宗教信仰 | 基督新教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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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熙(1880年9月11日—1967年8月16日),字庸之,號子淵,男,山西太谷人,祖籍山東曲阜,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長,兼財政部長,銀行家、富商,自称孔子第75代孫。妻子為宋靄齡;與宋子文、蔣介石、孫中山為姻親。孔祥熙長期主理國民政府財政,主要政績有改革中國幣制,建設中國銀行體系,加大國家對資本市場控制等。
生平
早年
1880年9月11日,孔祥熙生於山西太谷縣。父親孔繁慈(1861年-1911年)是貢生,以教書為生。孔祥熙在虛歲10歲以前隨父親讀書。1889年,孔祥熙患上流行性腮腺炎,病情反复,求救於教會在太谷開設的仁術醫院得以痊癒。1890年,孔祥熙進入教會所辦之華美公學。1894年,畢業後到美国华北公理會於直隸通州開設的潞河書院就讀,並且受洗成為教徒。
1900年,爆發義和團運動,20歲的孔祥熙暫時回到家鄉。在山西巡撫毓賢唆使下,義和團焚燒教堂,屠殺教民。原本在太谷縣的傳教士及教徒被殺。孔祥熙及家人依靠鄉親收容方才脫險。義和團被鎮壓後,孔祥熙協助教徒後事,並且聯絡和幫助教會進行之後的善後工作。1905年,孔祥熙於俄亥俄州欧柏林学院畢業,之後進入耶魯大學,主修礦物學。
學成歸國
1907年,取得碩士學位。同年回到中國,在家鄉太谷縣在公理會的協助之下創辦銘賢學堂。學堂包括中小學,孔祥熙自任校長,部分科目由公理會傳教士任教。
1908年,29歲的孔祥熙和其在潞河書院就讀的女同學韓玉梅結為夫妻。不料四年後,韓玉梅因肺結核去世,死時還不到30歲,兩人沒有生下兒女。
辦學兼經商而致富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孔祥熙調集太谷縣的商團及銘賢學堂學生,組成民團負責地方秩序,之後被推舉為山西中路民軍總司令,至1912年南北議和後去職。
孔祥熙辦教育時同時營商,1912年獲得英國亞細亞殼牌火油公司在山西的獨家代理權,經營煤油買賣,當時山西居民多用燈油照明,孔為使煤油打入市場,打出買煤油,送煤油燈的優惠,當地民眾爭相搶購,由此獲利甚豐。
1913年,孔祥熙應邀去日本,擔任「中華留日基督教青年會」總幹事。在東京期間,為孫中山的中華革命黨籌集經費;並曾為孫中山處理文件,結識時任孫中山英文秘書宋靄齡。1914年春天,孔祥熙與宋靄齡於日本橫濱結婚。孔祥熙比宋靄齡大9歲。1915年,孔祥熙夫妻二人回到山西,孔祥熙繼續經商和辦教育。之後被山西督軍兼省長閻錫山聘為參議。
1923年,應邀任中俄交涉駐奉天代表,並替孫中山聯絡各北方將領,曾与冯玉祥会面,为其带去了《建国大纲》等孙中山政治著作。
1925年3月,孫中山在北京逝世,孔祥熙是總理遺囑的見證人之一。
1926年,孔祥熙到美國為銘賢學堂開辦大學部籌款,並且接受歐伯林學院贈與的名譽博士學位。
從政
1926年,孔祥熙回廣州,任國民政府廣東省財政廳長,兼理後方財務。1927年,蔣介石在上海清黨後,孔祥熙協助蔣介石在上海拉攏各方勢力。1928年,孔祥熙任南京國民政府工商部長。1930年,改為國民政府實業部長。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蔣介石辭去國民政府主席,孔祥熙亦同時請辭。
1932年,奉命到歐美考察,同時祕密向德意志國和意大利王國購入武器。
1933年10月,由於1933年的財政部已發行公債140000萬多元[1]:737,此事加深部長宋子文與上海金融家之矛盾,吃力於籌劃公債還本付息和開發財源,因此與蔣介石在軍費及預算問題上激烈衝突,蔣介石只好讓孔祥熙接替宋子文[1]:737,於是宋子文辭去財政部長。1933年11月1日,由孔祥熙同時兼任行政院副院長及財政部長[1]:737。孔接任時,「國庫每月收入1500餘萬元,支出2200餘萬元,其中軍費一項每月即達1800萬元,每月不敷數目約800萬元之譜。庫存僅有現金300萬元及尚未發行的公債庫券2700餘萬元,黃金外匯全無。即使2700餘萬元的公債能全部順利發行,也不過維持三個月的開支而已。宋子文認為:「三個月之後,國民政府的財政,就要垮得一塌糊塗,不可收拾」[2]:83-84。孔祥熙上任財政部部長初期,即以改革稅收,加強以財政控制地方和減輕民困,此外還整理政府債務。此等舉措,使國民政府得以以國家資本控制金融市場,不但為當時的軍事行動提供財源,亦為之後抗戰提供財政基礎。之後孔祥熙一路擔任財政部部長一職,一直到1944年卸任。
1933年,為挽救國民政府財政窘迫之情況下,孔祥熙受命接任中央銀行總裁及財政部長。[1]:737孔與蔣、宋子文在武漢開會密商,決定對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增資改組,提高中央銀行地位。[1]:737-738
1935年初,孔開始面臨新財政危機,美國白銀政策威脅孔所施行之赤字財政政策。[1]:738由於貨幣市場緊張,上海金融界不願意認購政府新公債,而中央銀行負擔極大。[1]:738在此情形下,中國銀行總經理張公權反對孔之赤字財政政策,且在財政危急時,中國銀行與交通銀行聯合拒絕以財力支援孔,使孔很惱怒。[1]:738
1935年3月23日,孔突然宣布,政府將要對中國銀行與交通銀行實行管制,要求兩行增發股票,要把兩行之控制權交給政府[3]。起初,孔企圖使中國銀行資本股額變為國家資本佔30萬股,私人資本佔20萬股,每股100元,但江浙資本集團反對。[1]:738經過討價還價,最後是國家與私人資本各佔20萬股,使資本總額達到4000萬元[4]。在向中國銀行與交通銀行強行增資同時,孔宣布由宋子文接任中國銀行董事長和總經理(後來為拉攏江浙資本集團,宋子文只任董事長,總經理由江浙資本集團之宋漢章擔任)。[1]:739
1935年6月3日,財政部次長(原為錢幣司司長)徐堪,奉命擬定法幣政策條文。[1]:76311月3日下午4時,財政部長孔祥熙在上海財政部辦事處,召集銀行界領袖開會,討論改善金融,鞏固幣制,實行新貨幣政策之辦法,至晚上9時結束。[1]:764會後即頒布實施徐堪擬定之《緊急安定貨幣金融辦法》,就是《財政部改革幣制令》[1]:764:「一、自本年十一月四日起,以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所發行之鈔票定為法幣。……四、凡銀錢、行號、商店及其他公私機關或個人,持有銀本位幣或其他銀幣、生銀等銀類者,應自十一月四日起,交由發行準備管理委員會或其指定之銀行,兌換法幣。……」[5]《財政部改革幣制布告》還談到:「中央銀行之組織,亦將力求改善,以盡銀行之職務。……」[6]11月4日凌晨,為減少商民之疑慮,孔發表談話,說明實施法幣之原因和目的,並布告實施法幣政策。[1]:765
1936年西安事變時,孔祥熙力主和平解決。抗戰開始以後,孔更曾一度任行政院長。抗戰初期,各界對孔的財政政策尚無大怨言;但到了抗戰後期,民間對孔祥熙及其家屬亦官亦商,利用權力進行投機及發展私人資本大感不滿。而美國人亦留意到孔家不正常的斂財手法。
1937年,孔祥熙任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任內,代表政府參加英王加冕典禮,並順道赴歐洲各國考察經濟現況。1944年7月作为中国代表参与布雷顿森林会议。
晚年
1944年,傅斯年在國民參政會上,向行政院院長孔祥熙發難,揭發其在發行美金公債中貪污舞弊。不久,孔被免去財政部長職位。1945年,孔再辭去行政院副院長及中央銀行總裁。1947年,以宋靄齡病重為由赴美國定居。1948年,辭去最後的中國銀行董事長職,被蔣中正聘為首批總統府資政。1962年後,曾赴台灣暫住,據周宏濤回憶錄載,他是意欲安排長子孔令侃出任財政部長。
逝世
1967年8月15日,孔祥熙在紐約心臟病發去世,蔣介石發表〈孔庸之先生事略〉悼文,並派宋美齡和蔣緯國率領一支5人儀仗隊,搭乘專機赴美參加葬禮,台北官方並舉行隆重追悼會[8],葬於紐約州的芬克里夫墓園。8月18日,蔣經國函電宋美齡:「此時大人想已安抵紐約兒因遠在國內未能參加姨丈喪禮至感不安請代問候姨母並向令儀令侃令偉令傑致意孝勇已去日月潭陪侍父親此間一切如常請勿念敬請福安兒」[7]:315。蔣介石撰寫〈孔庸之先生事略〉稱:「……第二次世界大戰告終,即我抗戰結束之初,共匪乃千方百計,造謠惑眾,動搖中外輿論,企圖推倒我國民政府者,必先推倒我財經當局之陰謀,於是其矛頭乃集中於庸之先生之一人,使其無法久安於位,而不得不出於辭職之一途,惟當其正式交卸其後任時,其在國庫者,實存有外匯九億餘萬美元,而其他金銀鎳等各種硬幣,所值美金一億三千萬餘元,尚不在此數之內,以上兩項合計,實值美金十億美元以上,乃可謂中國財政有史以來唯一輝煌之政績。在庸之先生功成身退之時,雖遭中外誹謗,所謂中國政府貪污無能之共匪謠諑,社會之中,亦竟有受此影響而多存懷疑之心者,至此當可以事實證明,其為貪污乎?其為清廉乎?其為無能乎?其為有能乎?自不待明辯而曉然矣!然當其辭職以後,國家之財政經濟與金融事業,竟皆由此江河日下,一落千丈,卒至不可收拾,於是未及三年,共匪之陰謀達成,而我國家與民族,至今竟蒙此空前之浩劫,政府與人民且遭受如此奇恥大辱,更足證明孔前院長在其任職期間,自北伐剿共以至抗戰勝利為止之二十年中,不辭勞怨,不辯枉屈,而一心竭智盡瘁,報效黨國,其革命之精神,自足為吾輩與後世崇敬難忘者也。」[9]:27
評價
- 孔祥熙自称用人“惟贤、惟晋”,认为理所当然。惟贤意思取于其任校长铭贤师范学校師生,惟晋倾向于山西同乡子弟。
- 蔣經國曾[何时?]批評孔祥熙和宋子文為「大資產階級」。
- 傅斯年曾在国民参政会上炮轰孔祥熙贪污。
- 孔祥熙以權謀私,拿回扣、辦公司,大發國難財。孔祥熙以行政院長身分下令,軍火買賣一律由其子、中央信託局理事孔令侃代買,否則不發護照,以從中賺取暴利。[10]
家庭
世系簡譜[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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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祖:孔子
- 派祖:孔洵,十七派
- 戶祖:孔希翥,四十七户,纸坊户
- 始迁祖:孔宏问,在山西出任县令,死于交城任上,其次子孔闻钦、三子孔闻美便定居于山西。
- 祖父:孔庆丰,字梦鱼,诰授奉政大夫,晋封中宪大夫
- 父亲:孔繁慈,字和亭,封奉政大夫,驰封中议大夫
- 妹:孔祥贞
- 配偶:宋霭龄
- 子女:
軼事
孔祥熙自称祖籍山东曲阜,祖上在明末迁往山西太谷。孔子家族自乾隆年间之后就一直未修家谱,他们这一支系自孔闻美便未能入谱。民国初年,孔祥熙路过山东济南,结识了与孔府血缘关系较近的八府长孙孔祥勉,请其代查族谱,孔祥熙提供的名字属于孔氏“六十户”中的“纸坊户”。孔祥熙得知自己成功攀附孔裔身份后十分高兴,以德国设计的青岛电话机械纲络蓝图一份酬谢孔祥勉,日后常以孔子七十五代孙的身份示以众人。
1930年,孔德成主持编修《孔子世家谱》,孔祥熙不仅捐款大洋一千元,还派员四处查访孔氏族人。他在《孔子世家谱》卷四十九“纸坊户”谱中占据了将近六面。有传言孔祥熙并非孔子后裔,是在《孔子世家谱》民国版修订时才挤进家谱当中,甚至还为此花了一笔钱收买孔家。孔令朋驳斥了这一说法,他指出孔祥熙出的钱实为入谱费,入谱孔氏皆要出钱,只是多少不一而已。
1941年12月18日,时日军进攻香港,国民政府派专机赴港撤离重要人士,《新民报》日刊刊出采访部主任浦熙修报道:指飞机抵达重庆机场后,未见本应搭机的香港《大公报》社长胡霖,却见孔祥熙之二女儿孔令俊及其十余名保姆、保镖、宠物狗、钢琴马桶等独自返渝。被当时新闻界称为“飞狗事件”,并引发大规模学生抗议活动。
1943年11月1日,孔祥勉的长女孔令儀于重庆举办婚礼,由孔祥熙任证婚人,他在致词中讲了一个故事,说是1937年以特使身份代表国家参加英国国王乔治六世的加冕礼,泰晤士报曾刊出一幅漫画,画有一棵大树,旁倚一支蘑菇。文字说明是英国王室的历史与孔子家族相比,犹如蘑菇之比大树。在座宾客都认为这是个再好没有的比喻。[來源請求]
參考資料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周天度、鄭則民、齊福霖、李義彬等著 (编). 《中華民國史》第八卷.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年7月.
- ^ 郭榮生. 《孔祥熙年譜》. 台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1.
- ^ 小科布爾:〈上海資本家與國民政府(1927-1937)〉,刊小科布爾:《江浙財閥與國民政府》,蔡靜儀譯,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1987年,第217頁
- ^ 中國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全國銀行年鑑》,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年,第B70頁
- ^ 《國民政府檔案》,檔號:2-1•12•10-11《改定貨幣政策》,台北:「國史館」藏
- ^ 《國民政府財政部改革幣制布告》,1935年11月3日,刊羅家倫主編:《革命文獻》第94輯,台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史料編纂委員會,第6-7頁
- ^ 7.0 7.1 周美華、蕭李居 (编). 《蔣經國書信集——與宋美齡往來函電》(上). 台北: 「國史館」. 2009.
- ^ 林博文著:《張學良、宋子文檔案大揭秘》,台北:時報文化,2007年12月,第20頁,ISBN 978-957-13-4772-1
- ^ 劉仲敬. 《近代史的墮落——國共卷》. 新北市: 八旗文化. ISBN 978-986-93562-0-6.
- ^ 鄭會欣 <民國權貴的私密檔案> P184起
- ^ 《孔子世家譜》卷四十九紙坊戶(1935年版本). FamilySearch.
書籍
- 《孔子世家谱》民国版 卷首、卷四十九
- 林博文,《跨世紀第一夫人宋美齡》第十章 孔祥熙與宋子文郎舅鬥爭,時報出版,2000年1月20日
- 孔祥云,《孔氏家族私密生活相册》,华文出版社,2006年1月1日,ISBN 7507518744
- 孔令朋,《孔裔谈孔》,中国文史出版社,1998年9月1日,ISBN 7-5034-0938-X
- 孔令朋,《今生今世》,中国文史出版社 1998年1月 ISBN 978-7-5034-0895-3
前任: 宋子文(代理) |
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 1935年7月2日—1935年8月23日 1935年11月6日—1935年12月7日(代理) |
繼任: 蔣介石 |
前任: 蔣介石 |
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代理) 1936年12月13日—1937年4月4日 |
繼任: 王寵惠(代理) |
前任: 王寵惠(代理) |
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 1938年1月1日—1939年12月11日 |
繼任: 蔣介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