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守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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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守尉清代武職職官名稱,屬於駐防八旗高階将領,品秩正三品

職能

清朝駐防八旗的專城將領,於不設駐防將軍都統副都統但有八旗駐防的重要城鎮設置城守尉。掌理駐防城的防緝、出征、八旗兵丁戶籍、操練等政務,旗務上仍隸於京旗。在駐防地如設有將軍、副都統者,由將軍、副都統兼轄節制;未設將軍、副都統者,由該省巡撫節制。城守尉下設佐領防禦驍騎校等官。[1][2]

設置

盛京

隸屬盛京將軍

  • 盛京城守尉4員。
  • 興京城守尉1員(康熙二十六年置,光緒三年改設興京副都統)。
  • 鳳凰城守尉1員(康熙二十六年置)。
  • 遼陽城守尉1員(康熙二十六年置)。
  • 開原城守尉1員(康熙二十一年置)。
  • 寧遠城守尉1員(康熙二十一年置)。
  • 義州城守尉1員(康熙十四年置)。
  • 蓋州城守尉1員(乾隆三十七年置)。
  • 復州城守尉1員(康熙二十六年置)。
  • 岫巖城守尉1員(康熙二十六年置)。
  • 金州城守尉1員(康熙二十六年置,道光二十三年改置金州副都統)。
  • 錦州城守尉1員(康熙十四年置,雍正五年改置錦州副都統)。
  • 廣寧城守尉1員(光緒元年置)。
  • 熊岳城守尉1員(康熙二十六年置,雍正五年改置熊岳副都統)。

黑龍江

隸屬黑龍江將軍

甘肅省

隸屬涼州副都統

  • 莊浪城守尉1員(乾隆二十八年置)。

直隸省

隸屬稽察九處旗務大臣稽察寶坻等處駐防大臣稽察保定等處駐防大臣):

  • 鄭家莊城守尉1員(雍正元年置、乾隆二十八年裁)。
  • 保定城守尉1員(順治六年置)。
  • 滄州城守尉1員(順治五年置)。

山東省

隸屬青州副都統

  • 德州城守尉1員(順治十一年置)。

山西省

隸屬山西巡撫

  • 太原城守尉1員(順治六年置)。

隸屬綏遠城將軍

  • 右衛城守尉1員(乾隆三十三年置)。

河南省

隸屬河南巡撫

  • 開封城守尉1員(康熙五十七年置)。

陝西省

隸屬西安將軍

  • 潼關城守尉1員(雍正年間置)。

新疆省

隸屬伊犁將軍

  • 古城城守尉1員(光緒十一年置)。

[3]

參考文獻

  1. ^ 徐連達編,《中国官制大辞典》(上海:上海大學出版社,2010年1月),頁413。
  2. ^ 朱金甫、張書才編,《清代典章制度辭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7月,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工具書叢刊),頁456。
  3. ^ 《清史稿》,卷一百十七,志九十二,職官四,各省駐防將軍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