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 (辽宁)
金州在辽朝时期为苏州。辽兴宗置苏州。金朝皇统三年(1143年)降为化成县,属复州。贞祐四年(1216年)五月升为金州。置金州防御使。元朝沿袭,属于辽阳行省。1372年,明朝获得金州,属山东布政使司。1375年,置金州卫,属辽东都指挥使司。1395年,废除州制,专行卫制。治所在今金州区城。
1661年,清朝设金州巡检司,隶于海城县。1680年,金州巡检司改设金州营。1727年,复设金州巡检司,隶复州通判。1734年,裁金州巡检司设宁海县,隶奉天府。1843年,升宁海县为金州厅,隶奉天府尹。1894年,日本侵占辽东半岛,在金州设立军政署。1895年,俄、德、法三国干涉还辽,清朝恢复金州厅与金州协领衙门建制。1897年冬,沙俄舰队侵占旅顺口,在金州设“金州行政区”,属“关东州”。1905年,基于《朴次茅斯条约》日本获取了包括金州辖境的关东州的租借权,开始统治金州。1913年,中华民国政府改金州厅为金县,隶奉天省,由于日本的侵占,中华民国未对金州有实际统治。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同年12月16日,金县正式实行县治。1987年5月,大连市金县更名为大连市金州区。
参考资料
- 《金史 卷二十四 志第五》地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