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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 (19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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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
性别
出生1918年5月6日
 中國陕西省高陵县
逝世1999年2月1日(1999歲—02—01)(80歲)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
民族汉族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配偶孙作宾
儿女孙晓西

刘杰(1918年5月6日—1999年2月1日),原名刘冰英,女,陕西高陵人,中国政治人物。原甘肃省妇联主席、青海省妇联主任、全国妇联第三届执行委员。

生平

早年在西安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陕西省立女子师范学校党支部书记。同年赴兰州,任中共甘肃省工委委员,负责妇女工作[1]。1940年赴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2年调至陕甘宁边区庆阳工委做组织工作。1943年因抢救运动被关押受审,1945年平反后在中央党校学习。1946年6月任中共甘肃工委组织科长[2]

1949年至1950年,任中共甘肃省妇委会副书记,甘肃省民主妇联筹委会主任。1950年至1954年,任甘肃省妇联首任主席[3]。1954年至1958年,任西北妇联宣传部部长,青海省妇联主任(1955年9月-1958年3月)。1958年4月,受孙作宾影响被划为右派分子,任青海省教育局工农教育处副处长。1961年获平反,复任青海省妇联主任(1962年2月-1964年6月)[4],全国妇联第三届执行委员。

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1978年,任青海省轻工业局副局长。1979年,调任陕西省轻工业局副局长。1982年离休,1984年享受副省级待遇。1999年2月1日去世[2]

参考资料

  1. ^ 八路军驻甘办事处和中共甘肃工委的建立. 甘肃日报. 2011-05-10 [2020-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2. ^ 2.0 2.1 巾帼楷模刘杰同志百年诞辰纪念活动在培华举行. 西安培华学院. 2018-05-07 [2020-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2). 
  3. ^ 甘肃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编). 甘肃省志·妇女志. 甘肃文化出版社. 2009: 402. ISBN 9787807149705. 
  4. ^ 中共中央党史硏究室 (编).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群众团体组织(1949.10-1997.9).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0: 264. ISBN 978780136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