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台子遗址
刘台子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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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曲堤镇 |
分类 | 古遗址 |
时代 | 西周 |
编号 | 8-0068-1-068 |
认定时间 | 2019年10月 |
刘台子遗址,又名刘家台遗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曲堤镇刘家台村西约200米处的台地上,高出周围地面约2.5米,总面积2万平方米,为商周时期遗址,下层和上层分别存有龙山文化遗存和少量汉代遗存。该遗址先后共清理出规模结构基本相同的古墓5座,包括1座汉墓和4座商末周初古墓,出土300余件文物,包括大量商周时期的青铜器、玉器,青铜器多数含有铭文,为研究古代河水济水间的商周古国、族属等问题的重要资料[1]。
2019年10月,该遗址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 ^ 《山东省省情资料:第一卷 古遗址 第一类 古文化遗址 第三辑 岳石文化与商周遗址》. 山东省情网. [2010-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2).
-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9-10-16 [2019-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