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王渔洋故居及墓葬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王渔洋故居
王渔洋故居及墓葬
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3-219
认定时间2006年12月7日

王渔洋故居及墓葬,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为清朝官员王渔洋的故居及墓葬建筑。该建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重点保护单位之一。

2006年12月7日,授予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1],2019年10月,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