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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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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越國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採編時斷言因為沒有「文物」這種不屬於維基採編協定之存在,而刪除基於典籍來源之爵位表述,認為本地採編者即使對於古代歷史記載或考究等有所個別疑慮,也缺乏理據或不可能引用毫無本地可驗證基礎之所謂文物要求來作為本地採編爭議之要件,有關判讀之邏輯路線認為存在嚴重謬誤且可能反向涉及自行提出觀點研究,需要公允檢視該採編關聯課題是否合乎本地一般採編之約定。
  • 提報人:約克客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14:00 (UTC)
  • 处理:
    • @Longway22你应该看看这篇条目的PR再说这个问题,条目最大的问题就是史籍和文物的真实性不分,对各种说法不加选择,如果要改善条目就应该秉持二重证据法,下文已经有史料来源提到允常起称王,前面提到加入文物来源说他称王也很正常(PS 防止有人说我原创研究),至于你所说的X爵都是勾践之后的史料,既然前文已经有双重证据证明越国在勾践之前称王,《吴越题铭研究》里的越王剑也证明了越国勾践之后全部称王(除了错枝没有出土文物佐证),那么「他谓」只能作为参考而已,可靠性完全不如称王说。并且你加入的所谓「伯爵」完全就是望文生义,这里的「伯」在我所见的参考资料中全部解释为「方伯」,即一方霸主,这也是春秋五霸说法的来源。--Cat on Mars 2023年2月5日 (日) 14:16 (UTC)
    個人僅對閣下斷言伯之不存、以及爵位不存而有所異議,並非針對其他部分,所以個人也不會評價其他部分、閣下也不需要以此回應個人之提報
    另請明確該案內閣下回應仍有偏頗,個人並非閣下所聲稱所謂加入之人,爵位方面內容是閣下第一次操作前既已存在之,屬於前採編者貢獻內容附信源,一併先由閣下斷言之而徑自刪除,個人判讀閣下最好公開提供所引用之具體信源,便於第三方採編參詳,因為個人在檢視改動和對比基本典籍記述、還有閣下現在回覆之表述,可以認為閣下並未有認真考慮到五等爵和中日姊妹計劃伯爵具名之事實,即該代稱並非閣下斷言之不存在。
    閣下請回應操作該要件時,為何徑行引用不存在文物作為單一採編理據,而不是本地約定之基本素材對比驗證理論。--約克客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14:46 (UTC)
    無論閣下引用學者提出研究實物採用甚麼權威方法,也不是閣下直接在維基此地自行採用同一種考古方法,自行論證總結發佈就算成立的--約克客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14:53 (UTC)
    爵位最早是我写的,我现在觉得当初采编不严谨,想要改善不行吗?我就知道你会说我原创总结,所以才会有附文(见PS)。我处理来源说法矛盾的情况多了,这种情况应该采用最没有争议的说法,越国称王无可厚非,至于「爵位不详」说法也很准确,本来说法这么多就是不详,文内的现代来源也不会对称王说有疑问,系年之类的只是摘抄自古文的第一手来源,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得出我原创研究的说法。----Cat on Mars 2023年2月5日 (日) 15:01 (UTC)
    来源很多不是一昧采信的,来源首先考虑可靠性,不同主题判断可靠性本来就有区别,并非你所谓不知所云之「本地約定之基本素材對比驗證理論」。----Cat on Mars 2023年2月5日 (日) 15:04 (UTC)
    「伯」是不是伯爵,不是望文生义,古书历来都是有注疏的,历代相传就是「方伯」解,不是你随便看看就觉得是伯爵。这样子随便一个伯爵绝对是是贻笑大方之家。----Cat on Mars 2023年2月5日 (日) 15:07 (UTC)
    閣下既然提及為閣下主編之完整採編過程,有關改進閣下採編前後之說法部分,認為應可作為一部分理解基礎,個人也就這一部分向閣下道歉
    不過,個人觀點認為閣下以考古法則輔助採編之路線、合規化情況下需要具體註解已有發佈之研究信源及觀點內容佐證對應標的,避免本地重新獨立對證時產生疑慮(雖然可能無法釋除部分極端個案情況)。
    而就伯爵這點,個人也還是有一定保留,無關閣下處理內文,但如果對比回個人上述提及之姊妹項目,以及部分既有學術著述(非為炎上,姑且不引用)等均有指伯爵可能,或有關記述流傳可能存有進一步對證判明之空間。--約克客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15:27 (UTC)
WMLO交代一下自己的问题。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00:04 (UTC)
其他編者可見我上方回應(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3年2月#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而我對為闡釋觀點而訴諸他人為“極端反共傾向”的您沒什麽可交代的,事實上我連去ANM提報都懶得作。維請管理員注意其行爲是否為違背解封承諾所給予的機會。——WMLO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00:50 (UTC)

第一 我反对这个条目有编辑战的发生。

第二 我反对在这个时候不保护这个条目,使得编辑战发生。

第三 我一直珍惜给予我的机会,但如果阁下连这种批评都接受不了的话,把我对阁下的批评视为封禁我的机会,那我无话可说。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02:10 (UTC)

(:)回應 第一,这里是提报编辑争议的地方。有关缩短保护时长的讨论,个人认为前往讨论页更为合适;第二,即使假定善意,我个人仍认为您是在通过指责他人的政治立场而使自己占据讨论的上风,而非您所谓的“批评”(如果您的“批评”一词是表达善意的话)。--Creeper19472留言 | 人在家中坐,傀儡天上来2023年2月3日 (五) 02:48 (UTC)
我不是批评他的政治立场本身,而是批评他的立场对这个条目的影响。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03:19 (UTC)
但本質上你還是在批評他的政治立場,這樣做很明顯不是互相尊重的表現。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7:42 (UTC)
  • NanoKid陳述一下這些編輯(12)的理由,該段落並無附註大量來源,且並沒有同一筆來源重複情形,甚至編輯2還有在刪除來源後導致該段落無來源的情形。另外針對這筆編輯我要聲明一下,維基百科對於部落格的限制,是在於「直接引用部落格內容」,其不可靠性在於部落格內容為用戶生成內容。但媒體並非單純的用戶生成內容,即使相當可靠的媒體,消息來源也可能取材自部落格或是網站,差別媒體有責任篩選這些一手來源,因此這筆編輯是不合理的。另外若各位陳述非單純來回回退的「3RR」、「4RR」時,可附上認定為回退的編輯連結,可以讓管理員更有效率地解決雙方論述的矛盾點。---Koala0090留言2023年2月9日 (四) 17:14 (UTC)

(※)注意:既然某位贼喊捉贼(自己挑起编辑战、疑似维基追踪却反咬我挑起编辑战),那就请你标题上加上本人并且说说1.我加DDP怎么就是蓄意编辑战了?六个来源哪个我胡编乱造了?2.是不是“反對動態清零政策運動”新讨论还没结束你就强行按你自己意愿编辑?挑起编辑战?还维基追踪到我按英维完善的“极端民族主义”不断加入英维并未认可的内容(英维有讨论,是个日裔提的,没人理他)进行挑衅?--MINQI留言2023年2月10日 (五) 09:58 (UTC)

@funyii继续进行无理由部分回退、删除内容——编辑战。--MINQI留言2023年2月11日 (六) 08:10 (UTC)

(!)意見:建議提報者依照編輯戰行為提示對方,也請將3rr通知設置對方個人討論頁面,另外針對於編輯爭議,還是建議在共識未達成前暫停爭議部分的編輯行為,因為如此反覆回撤對方的編輯,無助於共識的達成,反而會使編輯氣氛降至冰點,甚至會有曲解對方編輯行為的可能性,以及也會讓自己同時陷入3rr的違規困境內;故仍請當事雙方好好的懇談協議才是最佳方式。薏仁將🍀 2023年2月11日 (六) 08:40 (UTC)

(:)回應:首先感谢阁下之建议(调解);但请阁下查阅其此番说词,可见其已明知自己行为为编辑战且拒绝继续讨论(我已停止回退其编辑、妥协,但其无理回退并反咬)。其最新于“极端民族主义”的编辑亦证明其已偏激确无意探讨;于“反对动态清零政策运动”讨论页发言为了消除观点/来源能将责任编辑说成不负责、不用负责只要转载(这已是诽谤他人渎职),亦证明其根本无意探讨、达成共识——自己观点性编辑达到即可,不论手段,所谓“讨论”纯粹其“修栈道”。--MINQI留言2023年2月11日 (六) 08:59 (UTC)

(:)回應:相關提及條目已經提保護申請,待管理員做最終審核及對應的保護措施,既然提報人該嘗試的措施已經嘗試過,而您也將相關經過概要做一個描述,那麼請靜候管理員對此事件審酌後會有對應的處理,在此之前,請勿再有相關爭議行為出現,避免提報人您身陷困境,以上告知您。薏仁將🍀 2023年2月11日 (六) 10:07 (UTC)

氏子

司爷⑥、司夜⑥

此用户有名字、此用户没有名字

尼克次次

我是你爹的爹

束刀貝石石石口大心私人專家

Yumeto

Mycroft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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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民國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4RR,以及WP:SYN,持續在頁面內加入關於名詞的原創研究,自稱參考文獻實加入自己的原創研究,自由中國是指?簡稱中國的參考是?通稱台灣是否牴觸MOS:CS4D
  • 提報人:Mafalda4144留言2023年2月23日 (四) 18:00 (UTC)
    蔑称我使用原创研究。我已明确表示:中华民国总统府及大量官方网站均已明确标注国号:Republic of China(Taiwan),此完全可以证明中华民国政府使用台湾来描述中华民国国号,如此明显之名词使用,根本不是我的个人研究。--Mycroft X留言2023年2月23日 (四) 18:19 (UTC)
    片面描述我的编辑。我写的是“曾用简称”而不是“简称”。在1945年至1971年,中华民国是联合国认定的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简称中国在此时期适用。
    至于“通称台湾”违反维基百科两岸四地用语,再此说明:维基百科两岸四地用语中,明确标注:“1949年之后,“台湾”一词可以作为中华民国的代称”,这恰恰证明了我的编辑是正确的。--Mycroft X留言2023年2月23日 (四) 18:27 (UTC)
    至于被质疑的“自由中国”一次,在维基百科其他词条中有描述:自由中国(英语:Free China)是冷战时期对1949年迁台后的中华民国的称呼,主要由西方国家、韩国等中华民国在冷战时期的盟邦使用。中华民国方面在1949年开始普遍使用。
    这仍然不属于我的个人研究,我只是引用维基百科已经拥有的描述。--Mycroft X留言2023年2月23日 (四) 18:29 (UTC)
    中國自由中國,請問您看過這兩個條目內寫了什麼嗎?--Mafalda4144留言2023年2月23日 (四) 18:37 (UTC)
    维基百科条目“自由中国(名称)”中明确描述:自由中国(英语:Free China)是冷战时期对1949年迁台后的中华民国的称呼,主要由西方国家、韩国等中华民国在冷战时期的盟邦使用。中华民国方面在1949年开始普遍使用。
    请拿出证据。我已经把我的证据写的很清楚。--Mycroft X留言2023年2月23日 (四) 18:39 (UTC)
    自由中國只是一個消歧義頁面,並不是條目,導言的第一段寫出「中華民國是位於東亞民主共和制國家,曾在國際上廣泛代表「中國」,目前因實際控制領土範圍和相關政治狀況又被國際社會通稱為「臺灣」」,然後呢您把這段話簡化為「現通稱」「冷戰時自稱」「曾用簡稱」,這不只原創還直接貼標籤了,說到提供可供查證來源,那順便請問您寫出的這三個詞是打哪兒看來的呢?--Mafalda4144留言2023年2月23日 (四) 19:03 (UTC)
    自由中国(名称)”不是一个消歧义页面,而是一个具体的、有来源的条目。我说的是“自由中国(名称)”而不是“自由中国”。麻烦看清楚再来回复。条目“自由中国(名称)”中明确描述:自由中国(英语:Free China)是冷战时期对1949年迁台后的中华民国的称呼,主要由西方国家、韩国等中华民国在冷战时期的盟邦使用。中华民国方面在1949年开始普遍使用。--Mycroft X留言2023年2月24日 (五) 02:07 (UTC)
    我已多次明确表示:中华民国总统府及大量官方网站均已明确标注国号:Republic of China(Taiwan),此完全可以证明中华民国政府使用台湾来描述中华民国国号,如此明显之名词使用,根本不是我的个人研究。--Mycroft X留言2023年2月24日 (五) 02:08 (UTC)
    在1945年至1971年,中华民国是联合国认定的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简称中国在此时期适用。--Mycroft X留言2023年2月24日 (五) 02:08 (UTC)
    我并没有简化任何导言,而是根据现有的、可查证的内容进行编辑。不要继续进行无端指控。
    简单描述来源
    1.现通称台湾 来源:中华民国总统府及各类官方网站对国号的描述Republic of China(Taiwan)
    2.冷战时自称自由中国 来源:维基百科已创建的条目“自由中国(名称)”(非您指控的消歧义页面)
    3.曾用简称中国 来源:联合国在1945年至1971年承认中华民国为中国合法代表,在联合国大会上使用“China”代替中华民国--Mycroft X留言2023年2月24日 (五) 02:15 (UTC)
  • 处理:

虹色分子

Fire-and-Ice

  • Fire-and-Ice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吴芝圃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被提報對象是以在沒有任何適當可增進採編理解和互議等互動下,屢次回退個人細微採編之與該傳主有相當歷史關聯之信陽事件姊妹鏈結,並附有輕度抵觸相關本地協作理解之表述12,同時考慮到與該用戶一般溝通有效達成之難度,故而僅在此提起記錄之,以便檢視,及可促使關聯採編活動可避免不必要之制礙。以上。
  • 提報人:約克客留言2023年2月20日 (一) 01:34 (UTC)
  • 处理:
    所以為什麼要參見信陽事件你能使用常人的思維邏輯與常識跟我解釋一下原因嘛?因為我看了幾次想了幾遍為何要參見,但就是想不到一個妥當的理由。--~~Sid~~ 2023年2月20日 (一) 01:51 (UTC)
    所以安排位置是放到最後還怎樣?基本上人物等主題有關聯專題之姊妹項目,都可以多樣化展現延伸使用者之利用廣度,如閣下是有更好展示之建議,還望指教明示及協作。--約克客留言2023年2月20日 (一) 02:06 (UTC)
    你都不會覺得你放的地方跟正文對不上來而感到奇怪嗎?要不你就直接開一個新的章節大概介紹一下再使用{{see also}},參見也要精準一點的告訴讀者信陽事件的哪個章節有講到這個人物,不是讓讀者自己去找,不是自己看得懂就好。。。。。--~~Sid~~ 2023年2月20日 (一) 02:12 (UTC)
    呃…我只看到提報者所提示的操作行為是相同的回退行為,可是實在看不出來與提報內容有甚麼相關性,也許個人理解能力不足,尚請提報者進一步說明或者提示更多證據,感謝。薏仁將🍀 2023年2月20日 (一) 02:48 (UTC)
    信阳事件在“生平”有内链和介绍,为什么要在生平标题下特意挂一个参见。--Fire Ice 2023年2月20日 (一) 03:00 (UTC)
    @ASid多谢意見,已修訂補充相應之。也請各閱者參詳之。--約克客留言2023年2月20日 (一) 11:21 (UTC)
    “你真无聊”之表述确实违反基本社群准则,但是否构成破坏可以进一步讨论,不过恐怕还处于灰色地带而不够封禁的门槛。建议增加关于“与该用户一般沟通有效达成之难度”的详实历史材料。--62.99.145.254留言2023年2月27日 (一) 09:30 (UTC)
    此处是AN3,不是AIV,解决的是编辑争议,不是破坏。H.Natsumi2023年2月27日 (一) 15:08 (UTC)
    (!)意見虽然有点各打五十大板的意思吧 首先是对@Fire-and-Ice,您在第二次回退时制造了不必要的编辑摘要,亦即你真无聊,这不是一个好的编辑摘要,也不是一个正确的回退理据,此时更应当采用进一步询问,明确指明“请提供加上{{see also}}板的理据”,或是直接指明“{{see also}}板与内文链接重复”。其次是对@Longway22,请您注意Wikipedia:格式手冊/版面佈局#相關連結的要求,{{see also}}模板在使用时应当避免条目内链与{{see also}}的目标重复,显然在您所指出的这一案中,{{see also}}和条目内链是重复的,是故内链和{{see also}}二者只能取一,一般按先到先得原则应当使用已存在的条目内链,除非有合理的理由认为{{see also}}更为适用,如该段全篇或较大篇幅写了这一事件等(然而此种情况更应使用{{main}},且即使是目前的版本也没有到这样的地步)。另外针对其他编辑的回退,在重新编辑时更应该在编辑摘要附上理由,然而您没有这样做。以上。H.Natsumi2023年2月27日 (一) 15:08 (UTC)
    “正确的编辑摘要”诚然有理,我的观感却是他这种莫名其妙的编辑,还要我来复读所谓“正确的编辑摘要”。--Fire Ice 2023年2月27日 (一) 16:1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