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華 (明朝)
黃國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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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淮安府知府 | |
籍貫 | 江西南昌府豐城縣 |
出生 | 四月二十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张氏,继娶刘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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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華(1527年—?),字良實,號朴菴,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西鄉試第十五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六名,三甲第五十三名進士[1][2]。初授长垣县知县,擢刑部主事,升刑部署郎中,四十四年十一月往河南恤刑,次年升四川龍安府知府。当时府城新设,赋税繁重,国华惟务节省,以宽民力,裁革殆尽。隆慶二年(1568年)改任淮安府,万历初,入觐卒于京。卒之前一日,犹议陈地方利病,其尽心民事如此,讣闻,士民祠祀之。
家族
曾祖黃琥,布政司左參政進階嘉議大夫;祖父黃懃,壽官;父黃本清,母李氏;繼母任氏。永感下。兄黄国用,监察御史。弟國俊、國彦[3]。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