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制处
大韓民國政府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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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處 | |
법제처(韓文)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61年10月2日 |
機構類型 | 政府機構、部 |
机构驻地 | 韩国世宗特別自治市 |
机构首长 | 處长:李完揆 |
上级机构 | 國務總理 |
網站 | 韩国法制處官网 |
影像资料 | |
法制處大樓 |
法制处(韩语:법제처/法制處 Boepje-cheo */?),韩国国家行政机构之一。
沿革
- 1948年8月 - 总理室所属法制处设置。
- 1954年11月29日 - 改组为法务部所属法制室。
- 1960年6月15日 - 改组为国务院事务处所属法制局。
- 1962年12月26日 - 再次改组为总理室所属法制处。
职责
立法方面职能
政府立法活动的调整;法律法规等的起草与审定;法律法规的有权解释;法律法规的宣传;地方政府及自治团体的法制指导工作等相关事宜。
行政复议职能
通过国务总理行政审查委员会,行使对案件的审理、议决等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组织
官员
- 处长
- 发言人
- 次长
- 企画调整官
- 国务总理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
下部机构
- 运营支援课
- 行政法制局
- 经济法制局
- 社会文化法制局
- 法令解释情报局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法制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韓文)(英文)
- 韩国政府的法制机构——韩国法制处(中文)[永久失效連結]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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