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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视距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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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g-29發射AA-10超視距飛彈

超視距作戰,也稱為視距外作戰(Beyond Visual Range,BVR),是一種現代化軍事用語,泛指依賴高科技投射武器攻擊目標,是在目視無法看到目標的距離以外進行,這個距離的長短目前尚未有明確而且統一的規定。不過大致上要在數十公里的距離以上才算。使用包括使用望遠裝置,像是有放大功能的攝影機,協助觀察標定遠距目標並不包括在超視距定義。

這個名詞開始備廣泛使用是在描述空對空作戰上面,當戰機對目標發射飛彈的時候,[1]飛行員沒辦法可以用肉眼直接看到目標,或者是需要完全依賴其他設備的協助才能發射武器。戰機發射雷達導引的空對空,這包含半主動雷達導引主動雷達導引這兩種飛彈。

防區外打擊

後來引申為空對地或地對地、海對空對地等各種情況,所以又發展出「防區外打擊」(Standoff Attack)一詞,指進攻一方的武器射程在防守方的雷達或射程之外,就足以發動攻擊,從而使得防守方完全居於挨打局面,等雷達和反擊武器都被摧毀時,進攻方的传统武力进攻,就能全面壓制戰場。由於現代高性能雷達與武器的射程都很遠,基本上都符合超視距特徵。

方法

防區外打擊的實現有三種狀況;

一是防守方的武器射程足夠打擊到進攻者,但是雷達性能低落或被破壞,導致根本看不到敵軍而無法瞄準,是位在武器防區內但在雷達防區外。

二是防守方的武器射程不足,所以在雷達上能看到進攻者但無法打擊只能挨打,是位在雷達防區內但在武器防區外。

三是雷達與武器射程都匹配,但整體科技程度居下風,敵方雷達和武器距離都更遠。[2]

除了雷達外現在也有使用衛星進行導引的武器,其定位距離幾乎沒有限制可達地球上任一地點,此時防區邊界就只受限於武器射程性能。而使用隱身戰機或微小低飛的無人機等方式躲過雷達進入攻擊,並不屬於防區外打擊,因為已經進入防區內甚至視距內,只是偵測手段被欺騙而與距離無關。

參見

参考文献

  1. ^ Navy Air Boss: F-35C Advanced Sensors,. [2017-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1). 
  2. ^ 央視官方頻道-對台防區外打擊. [2017-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