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蘭
王有蘭(1887年—1967年)[1]字孟迪,江西省興國縣埠頭鄉楓林村草坪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2][3]
生平
王有蘭早年讀私塾。弱冠即有文名,詩文及策論皆好。及長,博覽群書,喜涉獵周秦諸子。清末維新思潮興起後,王有蘭致力於新學。[3]
王有蘭自江西高等學堂畢業後[2],留學日本中央大學法律本科[2][3],其間加入中國同盟會[2]。1911年[2],王有蘭回到中國,任江西都督府參議官,旋派赴南京,任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江西代表[2][3]。民國元年(1912年),王有蘭任南京臨時參議院議員[3]。同年,充江西內務司長,兼交通司長[3]。民國二年(1913年),當選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眾議院議員[3]。民國三年(1914年)赴歐洲各國考察政治[3](一說,民國二年他參加了二次革命,革命失敗後流亡南洋[2])。民國四年(1915年)[3],王有蘭回到中國(一說回國時間為1916年[2]),參加護國運動[3][2]。民國五年(1916年),革命軍政府成立,王有蘭充軍務院軍事參議、雲南護國第二軍參議兼嶺南道尹[3]。
1916年袁世凱去世後,國會恢復,王有蘭重任國會眾議員[3][2]。1917年王有蘭參加在廣州舉行的廣州國會非常會議。1919年,他擔任雲南省昆明市政公所督辦。1935年,王有蘭擔任江西省第四區(贛州)行政督察專員。1937年9月,王有蘭任江西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1939年,王有蘭被選為江西省臨時參議會副議長。1949年,王有蘭去台灣。[2]
1967年,王有蘭逝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