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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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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入八分輔國公 永琨
大清不入八分輔國公
前任:考封所得
繼任:三等鎮國將軍 綿仲
大清烏里雅蘇台將軍、兼正紅旗蒙古都統、兼內大臣
國家清朝
時代清代中期
主君清聖祖清世宗清高宗
爱新觉罗
永琨
封爵不入八分輔國公(1776年,34歲)
族裔滿洲
旗籍正藍旗
氏族愛新覺羅氏
出生清朝高宗乾隆八年二月十六日亥時
1743年3月11日)
逝世清朝仁宗嘉慶八年正月二十五日申時
1803年2月16日)
1803年2月16日(1803歲—02—16)(59歲)
直隸省順天府
親屬
父親和恭親王 弘晝
三等輔國將軍 綿令
三等鎮國將軍 綿仲
綿俸
綿柔

永琨满语ᠶᡠᠩ
ᡴᡠᠨ
穆麟德轉寫yung kun,1743年3月11日—1803年2月16日),滿洲正藍旗人,愛新覺羅氏,清朝宗室、將軍,號玉華主人,喜好吟詩唱和。大清和恭親王弘晝第七子,乾隆帝之姪,喀喇沁多羅郡王丹巴多爾濟的岳父。封不入八分輔國公散秩大臣出身,歷任荊州將軍寧夏將軍綏遠城將軍黑龍江將軍烏里雅蘇台將軍等八旗駐防將軍,後因罪被嘉慶帝貶為奉國將軍嘉慶八年(1803年)永琨過世後,嘉慶帝諭道:「永琨係朕叔父和恭親王之子,本為近派宗室,今聞溘逝,朕心殊為悼惜,著派散秩大臣綿懃攜帶陀羅經被賞賜,仍帶侍衛十員,賜奠茶酒。永琨從前原係不入八分公爵,嗣因獲罪革去,今既病故,著加恩開復不入八分公爵。」[1]

生平

近派宗室

永琨出生於乾隆八年二月十六日亥時(1743年3月11日),其父親為雍正帝第五子,乾隆帝弘曆之弟,和恭親王弘晝,母親則是嫡福晋吳扎庫氏(副都統五什圖之女)。因此永琨是乾隆帝的姪子,是當時的近派宗室之一。

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十九日(1776年2月8日),通過考封制度,永琨等二十名宗室子弟獲封爵位,永琨被封為不入八分輔國公,並且任命在散秩大臣上行走(從二品武職)。[2]

乾隆四十六年十月二十三日(1781年12月8日),永琨被授為正二品正白旗蒙古副都統[3]

乾隆五十三年二月(1788年3月),乾隆帝加恩,讓永琨在乾清門行走[4]同年七月,被調為鑲藍旗滿洲副都統。[5]

乾隆五十六年七月二十四日(1791年8月23日),扎薩克固山貝子丹巴多爾濟被調離正紅旗蒙古都統之位,乾隆帝任命駐藏辦事大臣保泰補授此職,而在其未到時,讓永琨暫時署理該職位。[6]十一月十三日(12月8日),49歲的永琨被升任為從一品正紅旗蒙古都統。[7]

駐防將軍

乾隆五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793年2月2日),因為時任廣州將軍善德年紀老邁,乾隆帝於是決定讓其返京補授正紅旗蒙古都統一職,而其所遺留的廣州將軍由現任荊州將軍雲騎尉富昌調任,而原本的都統永琨則是調去擔任從一品的荊州將軍一職。[8]

乾隆五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1793年6月7日),乾隆帝認為寧夏將軍管轄當地的滿州官兵,且其轄區與蒙古游牧地區相近,因此時任寧夏將軍一等褒績公隆興不適合擔任該職,所以讓他回京候旨。而荊州將軍永琨乃是近派宗室,因此不適合讓其任職於漢人聚居區,因此讓其調任去擔任寧夏將軍一職。其留下的荊州將軍改由慶桂接任。[9]

乾隆五十九年三月一日(1794年3月31日),時任寧夏將軍永琨等上奏朝廷,說明寧夏將軍所管轄的蒙古正四品佐領正五品防禦等職位都有所缺失,因此希望可以從當地的蒙古八旗裡一起揀選保舉,乾隆帝便同意按其所說,因為乾隆帝認為佐領防禦等作為辦理當地各佐領事務的人,而寧夏當地的左右翼蒙古若分開揀選,則應該升遷的人員並不足以滿足官職的需求,所以決定同意永琨所求,二者合併一同揀選。[10]十二月二十六日(1795年1月16日),永琨被調任為綏遠城將軍[11]

乾隆六十年八月四日(1795年9月16日),乾隆帝因為想到恒瑞在外任職已久,又考慮其烏里雅蘇臺將軍之職頗為重要,因此讓永琨補授正白旗漢軍都統,並且擔任烏里雅蘇臺將軍之職,而恒瑞則改任綏遠城將軍。[12]九月七日(10月19日),永琨又被調去擔任黑龍江將軍,並且乾隆帝說道:「永琨是我的姪子,最近的宗室成員,想來他會顧惜體面,等他到黑龍江時,必須要痛懲陋習,為朝廷實心辦事。」[13]九月二十一日(11月2日),由於打牲烏拉總管舍爾圖被革職發往伊犁充當苦差,因此乾隆帝便讓吉林將軍秀林和剛上任的黑龍江將軍永琨一同商議後,從齊齊哈爾城協領內揀選一人推薦。[14]

嘉慶元年(1796年),直隸大名道皂頭段文經與元城縣快頭徐克展因為在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打著「大明」旗號,以八卦教名義發動武裝起義,殺死當時的大名道道員熊恩紱。而永琨在這一年捕獲了他的同黨鄭見貴,因此因功被交部議敘。[15]同年十二月七日(1797年1月4日),太上皇乾隆決定罷免掉盛京、吉林、黑龍江三地的八旗兵有關於雲梯演習方面的訓練,這件事起初是因為乾隆本來認為,駐守在各地省城的八旗滿兵終日無所事事,因此下令將雲梯相關的演習加入日常操練之中。但在兵部通過並下達相關命令之後,在黑龍江等這三個地方,黑龍江將軍永琨上奏認為黑龍江地方對於演習一事有所不便,而乾隆也考慮到了這三個東北省份,武藝素來都很好,而當地的形勢又與中原等地有所差異,所以便下令停止在這三個省份推行演習一事。[16]

嘉慶二年五月十二日(1797年5月27日),永琨被調任為烏里雅蘇臺將軍[17]八月,永琨先是兼任了鑲白旗漢軍都統一職,到了這個月的二十日(10月9日),永琨再被任命兼任正紅旗蒙古都統之職。[18]

嘉慶四年正月二十一日(1799年2月25日),永琨再兼任內大臣之職。[19]

革職守陵

嘉慶四年,首先在三月十七日(4月21日),嘉慶帝認為永琨年老有腿疾,加上烏里雅蘇台地寒,其負責的帶領官兵打圍等事。想必不能妥辦,因此讓他來京,只管理都統的事務就可以了。[20]五月三十日(7月2日),嘉慶帝又因其過往政績平常加上濫用職權等問題,革去了永琨的都統職位和公爵,賞給他二品奉國將軍爵位,並讓他去清東陵當差。[21][22]

嘉慶五年三月十一日(1800年4月4日),嘉慶帝諭旨說道,考慮到之前說永琨聲名平常並無證據,加上擅用八百里驛遞,只不過是失察屬下沿用舊習,而後嘉慶又說到永琨乃和恭親王之子,和他是從兄弟的關係,若是讓他在陵園久居,則不能體現嘉慶自己篤愛宗支的本意,因此加恩讓永琨補授正二品的正白旗漢軍副都統之職,並回京當差。[23]十一月時,再讓他管理圓明園的八旗事務。

嘉慶八年(1803年),永琨過世後,嘉慶帝諭道:「永琨係朕叔父和恭親王之子,本為近派宗室,今聞溘逝,朕心殊為悼惜,著派散秩大臣綿懃攜帶陀羅經被賞賜,仍帶侍衛十員,賜奠茶酒。永琨從前原係不入八分公爵,嗣因獲罪革去,今既病故,著加恩開復不入八分公爵。」[1]

家庭

  • 弘晝(1712年-1770年):大清和恭親王,乾隆帝五弟,乾隆朝著名的「荒唐王爺」。

  • 綿令(1765年-1797年):永琨長子,完顏氏所生。爵封三等輔國將軍,官至正四品二等侍衛。[24]
  • 綿仲(1768年-1814年):永琨次子,完顏氏所生。曾過繼給其八叔永璔為嗣,後因其父過世時,並無兒子可以繼承,於是又回歸。爵封三等鎮國將軍,官至正四品二等侍衛。[24]
  • 綿俸(1768年-1770年):永琨三子,王氏所生。早夭。[24]
  • 綿柔(1777年-1780年):永琨四子,完顏氏所生。早夭。[24]

參考文獻

  1. ^ 1.0 1.1 《六經堪叢書·國史列傳 11》.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2.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九百九十九》:「宗人府奏請、應封宗室明該等二十人。照考試繙譯騎射等第、將應得品級襲封。得旨、明該、明贊、俱授為奉恩將軍。文獻、興瑞、明充、崇敏、永蕚、俱授為一等奉國將軍。弘超、綿佐、崇寧、俱授為三等輔國將軍。永瑍、亮瑚、俱授為二等鎮國將軍。永琨、授為不入八分輔國公。恒慶、永育、恒伯、俱授為三等奉國將軍。永璨、授為一等鎮國將軍。永蕃、賓靖、俱授為二等輔國將軍。晉昌、授為一等輔國將軍。」.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3.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一百四十三》:「以輔國公宗室永琨、為正白旗蒙古副都統。」.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4. ^ 《六經堪叢書·國史列傳 11》:「五十三年二月,在乾清門行走。」.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5.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三百九》:「調正白旗蒙古副都統永琨、為鑲藍旗滿洲副都統。以內閣學士扎郎阿、為正白旗蒙古副都統。」.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6.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三百八十三》:「諭曰、丹巴多爾濟所出正紅旗蒙古都統員缺。著保泰補授。保泰未來之前。著永琨署理。」.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7.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三百九十》:「以鑲藍旗滿洲副都統宗室公永琨、為正紅旗蒙古都統。」.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8.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四百十九》:「又諭曰、善德年已及邁。著留京補授正紅旗蒙古都統。所遺廣州將軍。著富昌調補。富昌所遺荊州將軍。著永琨補授。」.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9.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四百二十七》:「又諭、寧夏將軍。管轄本城駐防滿洲官兵。且與蒙古游牧較近。隆興不宜此任。著來京候旨。永琨乃近派宗室。亦不宜在漢人地方。著調補寧夏將軍。所遺荊州將軍員缺。著慶桂補授。慶桂至荊州。永琨交代後。再赴新任。更換隆興來京。」.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10.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四百四十八》:「乾隆五十九年。甲寅。三月。戊子朔。諭、據永琨等奏稱、寧夏蒙古佐領防禦缺出。請無論翼分。將八旗蒙古歸并揀選保舉等語。佐領防禦。乃辦理佐領事務之人。如遇缺出。理宜選擇保薦。寧夏蒙古應陞之員較少。如按翼揀選。恐不得人。著照所請。嗣後凡遇蒙古佐領防禦缺出。無論翼分。歸并揀選保舉。」.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11.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四百六十七》:「調西安將軍舒亮、為黑龍江將軍。綏遠城將軍圖桑阿、為西安將軍。寧夏將軍永琨、為綏遠城將軍。以熱河副都統保成、為寧夏將軍。」.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12.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四百八十四》:「又諭曰、恒瑞在外年久。但烏里雅蘇臺將軍職任緊要。著永琨補授正白旗漢軍都統。授為烏里雅蘇臺將軍。即由該處前往更換恒瑞。其所遺綏遠城將軍員缺。即著恒瑞補授。永琨接奉此旨。將將軍印務交副都統署理。即前赴烏里雅蘇臺。恒瑞俟交代後。再行起程前來。」.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13.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四百八十七》:「諭、黑龍江將軍員缺。著永琨調補。圖桑阿、著授為正白旗漢軍都統。調補烏里雅蘇臺將軍。圖桑阿接奉諭旨。將將軍印信交副都統署理。由彼馳驛赴烏里雅蘇臺任。永琨交代圖桑阿後。亦即由彼馳驛赴黑龍江任。俱不必來京請訓。……永琨係朕之姪。最近宗室。想應顧惜體面。至黑龍江時。務須痛懲陋習。實心辦事。」.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14.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四百八十七》:「又諭、現在舍爾圖所遺打牲總管員缺。應於齊齊哈爾城協領內。揀選人明白能辦事者一員。交秀林、永琨、二人商同揀選。照例保題引見補放。」.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15. ^ 《國史大臣列傳·宗室永琨列傳》:「嘉慶元年,以獲段文經匪黨鄭見貴交部議敘。」
  16. ^ 《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之十二》:「罷盛京吉林黑龍江兵、演習雲梯。先是以各直省省城。駐防滿兵無事。令以雲梯。添入技藝演習。兵部咨行。及盛京等三省。黑龍江將軍永琨。以黑龍江地方不便為言。上以三省遵滿洲舊習。武藝素強。地方形勢又與各省城不同。故併罷之。」.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17. ^ 《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之十七》:「辛亥。以三姓副都統額勒伯克、為黑龍江將軍。調黑龍江將軍永琨、為烏里雅蘇台將軍。以打牲烏拉總管吉祿、為吉林副都統。調吉林副都統賽沖阿、為三姓副都統。」.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18. ^ 《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一》:「以肅親王永錫、為鑲藍旗漢軍都統。烏里雅蘇台將軍永琨、為正紅旗蒙古都統。……」.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19. ^ 《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三十八》:「以定親王綿恩、正藍旗護軍統領永臶、右宗人晉昌、烏里雅蘇台將軍永琨、禮部尚書德明、為內大臣。」.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20. ^ 《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一》:「諭內閣、永琨年老有腿疾。烏里雅蘇台地寒。所帶官兵打圍等事。想必不能妥辦。永琨著來京、專理都統事務。其烏里雅蘇台員缺。著綿佐補授。」.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21. ^ 《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五》:「又諭、永琨在將軍任內。聲名平常。朕在藩邸時。素所深知。故將永琨補授都統。令其回京。原以永琨身係近支宗室。烏里雅蘇台將軍、職任緊要。永琨在彼儻有劣蹟。礙難辦理。是以曲加保全也。前據永琨等所奏偷竊馬匹駝隻二摺。當經一面批交部議。一面即行發回。永琨並不計及此事該部議覆與否。率用日行八百里咨文。馳遞理藩院。徒勞驛站。據理藩院將永琨、薩木丕勒多爾濟、那敏泰參奏、現已交部議處。永琨糊塗不曉事體。若仍留都統之任。恐將來又獲罪戾。轉非朕保全之意。永琨即著革去都統。賞給奉恩將軍。前往東陵當差。那敏泰、亦著革去副都統。賞給驍騎校。薩木丕勒多爾濟、著交理藩院照例議處。」.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22. ^ 實錄所記載的奉恩將軍應是誤載,因為《國史大臣列傳》和《愛新覺羅宗譜》都是記載二等奉國將軍,且之後的實錄也是寫作「前以永琨在將軍任內聲名平常又擅用八百里驛遞公文。是以將其公爵將軍斥革。賞給奉國將軍。……並著仍兼奉國將軍。」
  23. ^ 《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一》:「又諭、前以永琨在將軍任內聲名平常又擅用八百里驛遞公文。是以將其公爵將軍斥革。賞給奉國將軍。令其在陵居住。今思永琨在將軍任內聲名平常。尚無實據。其限行八百里驛遞。不過失察屬員相沿舊習。永琨乃和恭親王之子。於朕為從兄弟。若令其在陵久住。不足示朕篤愛宗支之意。現在德楞泰已授內大臣。不必兼副都統。所有正白旗漢軍副都統員缺。加恩著永琨補授。即回京當差。並著仍兼奉國將軍。」. 명실록·청실록. [202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24. ^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愛新覺羅宗譜·1冊甲一·第2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