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芳
景芳(15世紀—16世紀),字德馨,山東兗州府曹州定陶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景芳原籍陜西涇州,曾祖景宗擔任定陶縣丞,在任內去世,因貧窮難送棺木回鄉,因而占籍當地;他則是成化十九年(1483年)的舉人,授臨漳知縣,人民陳恕的母親告陳恕不孝,他用恩義曉喻對方成為孝子;漳水水漲令城門幾乎倒塌,他就設法捍禦令城能保全,又出資二千餘兩賑濟因水災漂流的鄉民,同時於縣西南築河堤防患,人稱「景公堤」[2]。九年後考績遷任平定知州,莊重有威嚴,不接受私謁,重視學校、禮待耆儒,發奸摘伏,改任慶陽同知,但未就任已經去世。
在臨漳縣和平定州的文獻都記載了關於他斷案的事件:臨漳縣有鄉民劉文進的驢子被盜,剛巧另一位鄉民劉文增買了一隻樣子相近的驢,因而告上衙門,他就放開驢子,牠逕自走入文增家中,文進就知道自己誤會了;平定州有盜羊者被捕但不服,他就暗中令人拿著盜賊帽子到其家取羊,其家位置隱蔽,拿出羊皮還給他人,盜賊伏誅[1][3][4]。
引用
- ^ 1.0 1.1 嘉慶《耀州志·卷七·人物志》:景芳,字德馨,原籍陜西涇州人,曾祖景宗以明經起家,永樂間任定陶縣丞有惠政,士民懷之,卒於官,貧難歸櫬,因占籍焉。三傳及芳,中成化癸卯科舉人,知臨漳縣,民有陳恕母告恕不孝,芳以恩義曉喻之遂化為孝子;有劉文進者驢被盜,值劉文增買一驢類一己者遂訟於官,各稱來歷久不服,芳縱驢所之,徑入文增家,文進乃服其誤。俯漳水城門幾翊圯,芳設法捍禦,卒全其城,九載考績遷平定州知州,復遷慶陽府同知。
- ^ 光緒《臨漳縣志·卷七·列傳》:景芳,山東定陶舉人,時漳水泛漲壞民田居,申請發粟賑濟,不足又出己資二千餘兩給之,民賴全活,又於縣西南築隄防患,人稱「景公隄」。里民陳恕母告不孝,芳不加責治,惟陳人倫孝行,恕大感悟,至鬻子女以供母,芳又捐俸以贖,不令分離,邑為之感化,遷知州。 舊志
- ^ 光緒《平定州志·卷六·職官志》:景芳 知平定州,莊重有威,不受私謁,雅厚學校,禮待耆儒,發奸摘伏;時有盜羊者捕詰之,盜不服,乃潛令一隸持盜帽即其家取羊,其家於秘處,取皮還隸,盜伏辜他多類此,祀名宦。
- ^ 《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氏族典·卷四百四十三》:景芳 按《萬姓統譜》:「芳字德馨,定陶人。性孝友淳慤,中成化癸卯鄉試,選授臨漳令。生員有牛舜臣者,貧不能娶,芳即捐俸以完其婚。民有陳恕母告恕不孝,芳以恩意曉諭之,遂感為孝子。值漳水大漲,城門幾圯,芳設法捍禦之,卒全其城。鄉民漂沒者,尢極力振恤不少懈。九載考績,遷知平定州,復遷慶陽府同知,尋卒。」
參考文獻
- 乾隆《定陶縣志》·卷六·人物上
- 光緒《臨漳縣志》·卷七·列傳
- 光緒《平定州志》·卷六·職官志
- 《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氏族典·卷四百四十三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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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漢 |
明朝臨漳縣知縣 弘治年間-正德年間 |
繼任: 甯河 |
前任: 徐瑞 |
明朝平定州知州 正德年間-1510年 |
繼任: 徐朝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