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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生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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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生同志故居
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分类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时代1898—1917年
编号1-26
认定时间1977年12月23日(1980年10月21日被撤销)

康生故居共有两处,其中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珠海街道大台村的一处为康生出生地,1977年12月23日被列入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1],1980年10月21日被撤销[2][3]。另在潍坊诸城市南阁街有一处,为张家1917年因匪乱迁往诸城后的住所,已不存[4]

参考文献

  1. ^ 山东省革命委员会. 链接至维基文库 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报告》的通知(鲁革发〔1977〕122号). 维基文库. 1977-12-23.  [维基文库链接 扫描件]
  2. ^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 山东省志·文物志. 济南: 山东人民出版社. 1996: 886. ISBN 7-209-02043-8. 1980年10月21日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撤销 
  3. ^ 中共山东省委研究室编. 山东四十年纪事. 济南: 山东人民出版社. 1989: 146. ISBN 7-209-00473-4. 10月2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销康生故居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复》。康生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之一。 
  4. ^ 《诸城的康生旧居》. 任日新. 超然台. [2012-05-15]. [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