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盘谷
32°23′20″N 119°26′27″E / 32.38889°N 119.44083°E
小盘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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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江苏省扬州市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第六批第536项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小盘谷,位于中国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丁家湾大树巷42号,是清代扬州园林的典型代表,2006年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始建于清乾隆、嘉庆年间,光绪三十年(1904年)两江总督周馥购得此园后重建,园内假山峰回路转,故称小盘谷。总占地5700平方米,东部为园林,西部为住宅。[1]
参考文献
- ^ 国家文物局 编.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六批)·第Ⅴ卷. 文物出版社. 2008: 99–100. ISBN 978-7-5010-24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