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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應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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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應鳌
大明
籍貫江西吉安府泰和縣
字號字如春
出生己未年六月十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王氏
親屬(子)士道、士逵、士遜、士選
出身
  • 萬曆十三年乙酉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周應鳌(1559年—?),字如春,號章南,江西吉安府泰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鄉試三十九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二百十九名,登三甲第一百二十名進士[1][2]。工部观政,任直隸丹陽縣知縣,萬曆十六年(1588年)改吳縣知縣。萬曆十八年(1590年)陞吏部主事[3]

家族

曾祖周明哲,曾任庠生;祖父周承鼎;父周克超,曾任庠生。母謝氏。慈侍下。兄應玉。弟應東、應楚、應亮、應炳、應鲤[4]。孙子周谏言,同族祖父周是修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吳縣志》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