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光第故居
劉光第故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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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382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劉光第故居位於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劉光第故居住於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趙化鎮,由原劉光第故居、劉光第舊居、明月樓、劉光第墓原址組成,統稱劉光第故居。
劉光第故居坐南向北,建於清光緒年間,建築占地面積89.5平方米;故居為“戊戌六君子”之一劉光第先生幼年及少年居住地,處於街道南側一列民房中;建築為木結構,懸山式屋頂,穿鬥式結構,竹編牆體,小青瓦屋面,木板門牆,面闊一間,進深22.1米,粱架保存完整,屋內保存部分窗格、閣樓、裙板,具有典型川南民居建築風格。
劉光第舊居住于自貢市富順縣趙化鎮普安村4組,坐北向南,建築占地面積73.1平方米;該建築為劉光第先生生前同家人生活地;舊居為單簷懸山式建築,小青瓦屋面,穿鬥式結構,通高5.6米,面闊三間,進深6.2米,明問門牆裙板、花窗裝,屋身上部和側牆為竹編牆體。
明月樓位於自貢市富順縣趙化鎮趙化社區掛香池街,坐北向南,修建於清代,占地面積144.43平方米,建築面積141.67平方米;此屋是劉光第先生少年時讀書私館;該建築為一樓一底的磚木結構,四合院佈局,懸山式屋頂,小青瓦屋面,穿鬥式結構;大門面向掛香池,經門廊,中間設天井一口,兩側對稱偏房;天井北面佈局橫排房屋三間,廊閏設木樓梯,樓上木欄回廊四面佈局房間;整座建築佈局規整,建造緊湊,設計秀巧,具有一定的歷史、藝術價值。
劉光第墓原址位於自貢市富順縣趙化鎮普安村4組的富瀘公路旁,坐南向北,修建於清光緒二十三年(1898)占地面積約18平方米;該墓為土堆砌築,平面呈橢圓狀,長5米,寬3.5米,高1.2米,墓前立標誌牌2塊。
2009年,劉光第故居被自貢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