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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投票是邪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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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阻礙(discourages)共識

可選擇以投票來決糾紛,而不必詳細考慮、分析、綜合各議,實削弱了維基上解決糾紛之自然過程。 維基百科不是民主組織--這是她的長處,不是弱點。 辯證法是維基的重要特點。雖然表決常會比互助以尋大家接受的立場更容易,但極少會更佳。

訴諸投票令社羣避免對話,繼續分裂;與者不必交流,只須選擇陣型(participants don't interact with the other voters, but merely choose camps)。 欲建立共識,各人不能只從少數選擇中選一,而須表達並解釋其意見,回應他人的論點,直至達到大家接受之方案。若無人具體提出反對理由或論點,則何以回應?

然。建立共識難於表決。多數值得做的事亦同樣。

投票鼓勵假二分法

僅有兩種可能選擇之事項極少出現。將一複雜多樣的問題簡化成一是非題乃虛假二分法。例如,於刪文投票中,投票者往往會忽略將該文與另一文合併之可能。故此,每當你發見一未被考慮之選擇,請指出。

投票鼓勵團體迷思

看見一列人名,參與者易生加上自己的名之衝動。加上自己一名甚易,尤其當一方穏操勝卷時。訴諸投票會分化原本不甚反對/認同 之用戶。以討論求共識,各參與者須提出自己論點,理解他人的論點,以知社羣意向;表決過程則虛假地簡化實際情況。另外,你或會遲疑於站在與你所敬重者之對面,或站在你所不敬重者之同一面。

若表決結果中雙方懸殊,在「負」方者或會感到被排擠(/邊緣化 marginalised);而勝方或會覺得已獲為所欲為而不必理會反對意見之許可。惟爭議尚未解決。

投票亦非公正

決定誰的票算數為表決之一根本困難。明顯地,一人自創一羣傀儡同時投多票是不公平的。 但若一用戶自維基百科外引來幾位參與甚少的朋友又如何?參與不過三數日的用戶又如何?或那些未參與討論或有誤解之長期用戶?誰是社羣?各人的聲音應各佔幾重?這些是凡舉行投票都要面對的難題;任何對策都難以滿足所有人,總會有人覺得被忽略或被歧視。有時投票結果須由特定人解釋,則決定之責任落在這些人膊上;若他們以任何理由選擇不從統計數字,則更難。若無人有最終決定權,總有可能大家都覺得投票過程有誤。 (有人會認為:「若我們無算那些不應算數的票,結果可能會不同!」另外,有人不相信投票制度本身,他們的意見應如何處理?即使我們能確切定義「社羣」,無一投票制度可保完全公平。 在常見的多數制投票中,中亦可能得到不能最有效滿足大家的結果。

討論可避免以上各事,因其權衡論點而非票數,且指明最終決定來自理由而非絶對票數。表決表面上似乎客觀公正,惟其亦難免因誤解而生之選票堆砌(vote-stacking),或選不出多數人認為最可接受者。理解討論結果當然難於統計票數,但討論最能導出可滿足多數人之協議,並減低任何動議因其支持者有更強之動員力而勝出之機會。

投票既誤導亦增加混亂

如上述,投票本非邪惡。我們可藉投票箱來調查社羣的意見。惟票數不應有任何約束力。維基百科非一民主組織。真相未必受歡迎;受歡迎者未必真確。

惟表決之存在常令維基人-尤其是新人-以為投票只有結果(而非討論過程)才實在, (故此英文維基百科上 刪除討論 易為傀儡 所濫用。)有人以票數而非其相關討論為決定之準則。此信仰常令一場場表決發展成越來越複雜之怪物,各種意見都有,分成十數陣型,局外人亦無從理解混亂之討論頁。若票數佔優之選項不被執行,投票者會覺得受誤導。他們會指:「但我們投票贏了!」而未知投票不可取代共識,因而不憤,覺得無人聽其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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