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使用者討論:Vanzdroic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您創建的條目廟坡頭可能侵犯版權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廟坡頭」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創用CC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的內容,若要繼續保留該內容在維基百科,您可: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內容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文字,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您自己撰寫的文字重新建立該條目;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在下--諸路馳 留言(☏) 互助(♥) 新頁面 2013年9月15日 (日) 09:56 (UTC)[回覆]

2013年9月

您好,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感謝您在廟坡頭所作出的編輯,但請注意不要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維基百科。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物的文字或圖片;此種增訂將會被刪除。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而非「字句」來源。維基百科十分重視違反版權事件。謝謝。--在下--諸路馳 留言(☏) 互助(♥) 新頁面 2013年9月15日 (日) 09:56 (UTC)[回覆]

RE:

感謝閣下的留言。 但是閣下的首創在搜搜百科,在創建完成時有版權,並非在公有領域,閣下最下方的一句((本文遵守GFDL和CC-BY-SA 3.0協議)),在下認為無效,因為搜搜百科的最下面是有版權聲明的,若閣下是文章創建者,請在侵權頁面的提示中釋放出這篇文章,再在臨時重寫頁面重新書寫即可。

祝安,謹上。

--在下--諸路馳 留言(☏) 互助(♥) 新頁面 2013年9月16日 (一) 22:22 (UTC)[回覆]


RE;

閣下的問題/原話(感謝閣下的回覆。在下還有幾處疑問:1.如何在侵權頁面的提示中釋放出這篇文章?在臨時重寫頁面重新書寫時若與以前的內容相同,可否被重新收錄?2.原版已被搜搜百科收錄,還能否在不加修改的情況下被維基百科收錄?3.關於版權資訊,搜搜百科下方標註「搜搜百科詞條內容均由用戶創建和維護,不代表搜搜百科立場。」是否可認為我在文中標註的「(本文遵守GFDL和CC-BY-SA 3.0協議)」有效?4.若本人現在將編寫好的原文與已發表於搜搜百科的連結通過郵件方式捐贈給維基百科,還可以被接受嗎?5.我創建的詞條存在於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頁面,接下來該怎樣處理?還能否被維基百科收錄? 再次感謝您的幫助。)


閣下在侵權頁面是否看到如下語句?

  1. 若您是本篇文本的版權持有者,請參考授權流程。

問題的解答:

  1. 這個就是去授權的,若閣下授權成功,就可以在臨時頁面創建臨時頁面(在臨時重寫頁面重新書寫時若與以前的內容相同,可否被重新收錄?)
  2. 只要授權沒有問題,就可以被維基百科收錄。
  3. (關於版權資訊,搜搜百科下方標註「搜搜百科詞條內容均由用戶創建和維護,不代表搜搜百科立場。」是否可認為我在文中標註的「(本文遵守GFDL和CC-BY-SA 3.0協議)」有效?),我認為無效,搜搜百科想表達的意思是:版權歸創建者所有,閣下的標註(本文遵守GFDL和CC-BY-SA 3.0協議)無效,因為此文章並沒有釋放在公有領域,若閣下是創建者,閣下現在應該還擁有此篇文章的版權。
  4. 可以被接受。
  5. 授權完成後,在臨時頁面重新書寫即可。

在下最近時間比較緊,可能回復有些慢,敬請諒解。

祝安,謹上。

--在下--諸路馳 留言(☏) 互助(♥) 新頁面 2013年9月19日 (四) 05:3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