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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百科人: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31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新哲學」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GFDL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31 (UTC)—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31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數理學」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GFDL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39 (UTC)—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39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新國學」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GFDL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41 (UTC)—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41 (UTC)[回覆]

您好,關於版權問題,請看見小周的維基攻略維基百科:版權常見問題解答。—Wcam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7:11 (UTC)[回覆]

純粹好奇一下

其實閣下只需聲明文章以GFDL發佈即可,為何不考慮這樣做呢?當然閣下在http://baike.sinology.cn/academy/xinguoxueyanjiu/yanjiuyuanxungao/2009/0427/90.shtml的聲明大致上符合維基百科的版權政策,但是對於「惡意的修改的不允許」(相關聲明沒有授權允許「惡意修改」,即是未完全允許修改,當然在下完全了解並體諒),雖然維基自己政策已經禁止之,維基百科的用戶都會盡力遏止這情況,但在版權政策上本人不確定是否能符合到,或者我這樣說:惡不惡意有時候是很主觀的,這就難以判斷閣下授權了怎樣的修改,未能達至維基百科「人人都能作出貢獻」之原則,詳見維基百科條目的支配權。建議閣下還是以GFDL發表相關資料吧(暫時來說只是個人意見…)
域奇(UTC) @ 2009年4月27日(一)01時42分 (HKT)

已經以GFDL方式修改,非常感謝提醒。由於新國學的有些內容是不公開的,所以在嚴格意義下,只好做如此的聲明了。

今後,每次在維基百科發布新詞條,都增加相應的聲明。

--Sinology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7:53 (UTC)[回覆]

  • 看到了授權,已經解除侵權狀態了。不過該條目的知名度仍然有問題,需要添加更多的參考資料,否則會被以知名度不足而刪去。您確實提供了四個參考資料,但問題是,前兩個並不屬於可靠來源,所以不能說明什麼問題。第三個我只看到了關於新國學網的簡介,而沒有看到任何關於新國學新哲學數理學的介紹,所以寫新國學網條目還湊活,但是這三個條目的知名度實在有點問題,需要更多的參考資料予以證明。另外,閣下所說「你們以後永遠不要收錄這個詞條」,我不是很清楚為什麼,因為維基百科是人人都可以編輯的百科全書,如果真的有必要,會有人將相關條目添加進百科全書的,怎麼會永遠都不能收錄呢?最後謝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祝維基愉快!—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4月29日 (三) 03:49 (UTC)[回覆]
  • 不好意思,本人的火氣經常很大,請諒解。

新國學、新國學網和本人,在大陸地區至少有一定的知名度,主要是網站內容一直是新國學理論,並且新國學的使用情況,我在網站上已經做了說明。

www.chco.org.cn/article_view.asp?id=1091 这个被撤销的国学研究院的院长等人可以证明,但是他被裁撤了。

還有中科院、社科院的一些有影響力的人也可以證明為我和新國學做證明,由於國學研究院開過全國會議,相關國學不少人士也認識我,也多少了解新國學的情況。百度百科裡的新國學 ,前面不是與我相關的人寫的,我也不知道是誰,否則我不會允許那樣寫,並且也是後期新國學開始熱鬧起來後寫的;後部分注釋新國學的那個乾泉(多次找我合作、我沒答應)在注釋時把新國學跟共/產/主義掛鉤,呵呵,你應該明白什麼意思。這些人,大都了解新國學的起因。 但是,您要清楚大陸地區的各色人等的習慣,一旦有利益和好處就一哄而上,我搞了多年這個,本來是不商業化的,但新國學被這些人用來賣古書。

您的這種版權要求,本人認為多少是有些過份的, 1、您覺得可能會有正式文件來證明這個名詞的版權嗎?

2、您覺得《對「新國學」名詞的使用聲明》是戲言嗎?

3、雖然沒有版權證書,但是按照大陸地區的法律,本人至少有權利要求優先權。 4、反面的否定證據:至少在這數年時間,本人已經形成了一套詳細的、系統化的、涉及宗教、科學、哲學、文化政治經濟的多方位的理論體系, 所以,雖無法正面提供版權證據,但是可以提供反面的否定證據來否定您所述的他人版權。

5、百度搜索就是一個例證,他們的收費行為和收錄技術使得本人很反感,所以以律師函的方式要求他們恢復正常,並在交涉未果後,屏蔽了百度蜘蛛,屏蔽百度後,搜尋引擎來的流量比現在的大約下降了50~70%,本人也不在乎,反而更進一步公開指責謾罵他們。你在GOOGLE上搜索==百度 豬 狗==一類的詞,GOOGLE都是把我站放在前面的。按照常理,百度這麼牛氣霸道的公司,如果是沒有一定份量和地位的網站,只要指責或屏蔽百度,都會被百度在搜尋引擎上摘除的,你看看現在的結果如何呢?屏蔽了我站,百度就等於缺了某個領域的權威信息,這是搜尋引擎最忌諱的。


寫了這麼多,估計讓您看著頭暈,放心吧,如果本人不退出新國學領域,至少3、5年內,不會有人在新國學的理論和使用上敢於向本人提出異議,涉及的內容太複雜了,沒人或群體有這個能力。


最後,希望你們作為===========================固Z有的舊ZZ思維,無論這HHHHHHHHHHHHHH西Z方的,都不是你自己的、是別人HHHHHHHHHHHHHHHHH給你的,你現在是不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真麻煩,編輯了快2個小時,也不知道那裡「HHHHHHHHHH刪除了很多話,不知道為什麼法不上,這程序,湊合著看、湊合著用吧 --Sinology (留言)

confirm it. A 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abuse rule which your action matched is:進行人身攻擊???????????????? --Sinology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14:56 (UTC)[回覆]

連正常的言語也屏蔽?問題太多了,限制太多了,雖然本人也了解一些MEDIAWIKI,但此處基本快達到無法使用的程度了。 這麼麻煩,比去法院辦事都困難。 本人也失去興趣了,這個新國學根本不用本人親自推廣,本人不過是用了幾次維基百科,覺得維基百科的質量還好,一時興起才親自跑來發一個試試,領教你們維基百科的作風了。 如果您覺得有任何存在的疑問,請儘快將該詞條刪除吧,不要折磨人了,無論軟硬設施,至少在中文世界,這樣都沒多大發展。 從開始回復到現在,這麼簡短的一段話,大約3個小時了,88。 --Sinology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15:06 (UTC)[回覆]

關於編輯人員 「人神之間」 對新國學的版權修改

請你找出來任意一個具有時間標記的、早於該詞條所記錄的詞條來源的網頁或者資料出來。

目前,新國學在新國學網的獨立推動下,已經被以剽竊出名的中國人搞得開始泛濫成災了,希望你不要助長這種風氣。

無論從內容實質上,還是從時間起源上,該詞條的知名度都是無可質疑的。

最後一句話,如果你還要堅持修改的話,那就請將該詞條完全刪除,本人並非因知名度和流量的原因而到處宣傳,新國學網屏蔽了百度搜尋引擎就是一個例證,百度相關產品一直不剔除新國學網的內容也是一個例證。

本人既然可以用法律的渠道警告和屏蔽百度,照樣可以對維基百科在刪除該詞條後,如果今後再行收錄該詞條的行為用法律手段解決。

本人認為,你們的所謂嚴肅的版權行為,僅僅停留在口頭上,而不是實質性地去尋找、判斷版權的相關資料。

這是最後一次對該詞條的修改,希望你們(好像是好多人在稀里糊塗地亂修改)嚴肅一些,在新國學網看來,維基百科雖然知名,但並不重要。

  • 自從你授權了,我再也沒有質疑過你的版權,不要胡亂說好不好啊。知名度和版權完全是兩個概念,況且知名度模板寫的很清楚,只要你能找到兩個獨立的參考資料來說明相關條目的內容即可以移除相關模板。只可惜你這個原創的內容確實找不到兩個獨立的參考資料,你給的資料唯一能證明的就是新國學是新國學網提出的一個概念,而且新國學網存在了幾年了,但是沒有說明「新國學」的重要性和學術性,所以這也就怪不得我了....—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5月3日 (日) 00:13 (UTC)[回覆]

在指責別人之前,請你自己先了解維基的要求

每個編輯頁面下方都寫著「若您不希望您貢獻的內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發,請不要提交這些內容。」,如果你那麼不想內容被修改,就不要放上來--Ws227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8:29 (UTC)[回覆]

  • 請您搞清楚,什麼是版權、什麼是任意修改,這兩點,不是一個概念。你們一直在版權上改來改去的,沒有對內容進行修改。

「若您不希望您貢獻的內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發,請不要提交這些內容。」,這句話的意思,你們要搞明白,指的是內容、而不是版權。

按照你們這樣的版權和授權程序,沒有新國學網對新國學的版權授權,新國學這個詞條是不可能出現在維基百科上的,不信?試試看,不相信你們能拿出百度那樣的無賴舉動。本人暫時不對百度採取法律手段,並不代表不對維基百科採取法律手段。


--Sinology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8:39 (UTC)[回覆]

隨手找到一個學術界對新國學網和新國學的認識程度。還有一個地市級的政府網站將新國學網主動收錄在其首頁的,不記得是哪個城市的了。

http://ecology.bnu.edu.cn/gejp/whatsci/science.htm

88 --Sinology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8:51 (UTC)[回覆]

創建條目的是你,換言之條目就算是侵權,侵權者也是你。你自己明知侵權為甚麼還要把內容寫上維基?難道有人做賊,警察沒抓他,他就可以反過來指警方辦事不力和投訴嗎?--Ws227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9:30 (UTC)[回覆]
你看得懂中文嗎??新國學這個名詞內涵的版權是本人的,我願意授權給你維基百科,我就授權,我不願意授權,我就不授權。

你說我自己侵權自己的版權??搞不清楚你在說什麼!!!我非常反感的是你們不仔細嚴肅查詢地各種資料,卻反覆地修改該詞條的版權聲明,好像你維基百科很牛氣的樣子。你們要學會尊重那些尊重你們的人和行為,要學會尊重別人的勞動。本人以前尊重維基百科,所以反覆地不厭其煩地按照你們的要求進行修改,但是你們卻根本不嚴肅仔細地審核,你以為你們維基百科可以像外星人的軍隊那樣為所欲為嗎?

相反,新國學所推崇的是以暴力約束不公平和不公正,而不是儒家那種唧唧歪歪的不知所云不知羞恥的行徑,這也是新國學的一個目標:改變中國人劣根性的。相信你也算是華人,這樣看來,你也屬於被改造的對象,呵呵。

我要告訴你們的是:任何人以後在維基百科上再創建新國學這個詞條的話,或者創建新國學網擁有版權的詞條的話,未經本人許可,小心法律糾紛。

新國學現在已經逐步上升到中國政府層面的關注,以後發展到何種程度、普及到何種程度,自己看著辦吧,維基百科確實具有一定的影響力,但請不要把維基百科看成是一種權力,任何一種事物都是有興衰的,中文維基百科,在中國是逐漸衰落的,在中國也不可能達到政府的高度。 就這樣了,恕不另行答覆。 --Sinology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9:56 (UTC)[回覆]

    • 呵呵,第一次聽到有人說「新國學這個名詞的版權是本人的」,如果連名詞都有版權,不知道那些作者怎麼寫書哦。我看你還是先仔細研究一下什麼是版權吧。你能授權的,只是你們那個網站的「文字排列方式」,僅此而已,如果維基百科覺得有必要,肯定會收錄相關條目的,你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但是只要我們不抄襲有版權的網頁,我想沒有任何法律會來制裁我們。最後說句大實話,這種原創研究的內容維基百科完全不符合維基的方針,所以維基百科確實也不需要類似的文章。你一直強調它出現的早,但是它出現多早對維基百科也沒有意義,也改變不了它的知名度狀況,因為除了你們自己的網站,沒有任何其他網站解釋且說明了新國學的內容。另外請閣下在下一次編輯前仔細看好版權協議,不要自己侵權了還來怪別人。另外,其實你這次撤銷都是不合法的,因為你在提交相關編輯之前,已經同意了「點擊提交編輯按鈕後,即表示您同意把貢獻依GFDL授權不可撤銷的釋出」,哎...看來版權知識的普及真是任重而道遠啊!
    • 另外,我們達不到中國政府的高度?也許吧,因為我們已經是世界知名的網站了...在國外很多大學維基是可以教授推薦的參考資料之一。而且維基是中立的,沒有理由要達到所謂的政府高度,我們的目標只是給全球的人提供一本自由的百科全書而已。—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5月2日 (六) 23:59 (UTC)[回覆]

你這種人,沒有存在於這個世界的必要,早晚會受到各種懲罰。

世界知名?知名是神聖的?膚淺無知!維基百科無論如何發展,也不過是一個產品而已,別把維基百科看得多麼神聖,永樂大典都會消失,何況你一個小小的維基百科,只要是產品,就有被替代和消失的一天。

人類進步和科學進步的思想是不會消失的,消失的只是阻礙其發展的畜 繩。

你那關於法律方面的說法,你可以嘗試一下,看看有什麼樣的結果,你要明白一點,法律是人造的,法律是權力的附屬,武力和暴力是人類所有法律衝突的最終解決方式。

凡是與上帝作對的,只有死路一條。你代表維基百科?如果你確實代表了維基百科的話,那你和你這種維基百科的方式,都只有死路一條。

上帝會懲罰你的,你的靈魂不得超生,在你下地獄之前,你時時刻刻都會受到痛苦的煎熬,你的肉體和你的所愛,都因你而受到詛咒。

--Sinology (留言) 2009年5月3日 (日) 02:32 (UTC)[回覆]

2009年5月

請留意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而不是編輯者。人身攻擊會損害社群和嚇跑用戶,理性的討論更有利於您的觀點被社群接受。注意如果您繼續進行人身攻擊的話可能會遭到封禁。緊記在編輯的時候要保持冷靜。 謝謝合作!—Ben.MQ 2009年5月3日 (日) 04:35 (UTC)[回覆]

我不是管理員,我也只是一個維基的新手,但是我懇請閣下區分清楚知名度與版權的區別。修改知名度模板不等於修改版權聲明。如果還有疑問,請參見維基百科:知名度當中的相關條款。簡言之,閣下要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就應該遵守維基百科的相關約定。另外,再次懇請閣下不要人身攻擊。最後,提醒人神管理員,在討論中擺出「維基百科是世界知名的」這種話對於討論是沒有幫助的。 William915與我討論2009年5月3日 (日) 05:45 (UTC)[回覆]

其實我覺得很奇怪。討論了這麼久好像還沒有人把上面那個連結貼出來,這樣對於一個新手又怎麼可能知道維基百科的「知名度」到底是怎樣的概念呢?難道管理員認為每一個維基用戶都會很自覺地找到這個方針然後閱讀?希望以後管理員多從新手的角度著想。很多東西你們很熟悉,不代表所有的維基用戶也會很清楚。個人認為,上面討論中那段「自己侵自己版權」的內容與討論無關,只能增加Sinology的反感。William915與我討論2009年5月3日 (日) 05:5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