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討論:中華民國割據政權
本模板依照頁面評級標準無需評級。 本模板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請問需要把法西斯日本時期的傀儡政權全部都放到這裏嗎?
目前模板中只有部分大日本帝國的傀儡政權,例如滿洲國和蒙古部分自治政府,而沒有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察南、晉北自治政府、上海市大道政府、「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維新政府和汪精衛政權。她們也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期間的割據政權,因此有必要加進來吧?——真理在胸筆在手,無私無畏即自由。(留言) 2018年4月14日 (六) 05:06 (UTC)
建議改名
「中華民國割據政權」違反中立性,是基於「大一統」思想,暗示這些政權原本應該是中國的一部分。各政權情形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以西藏為例,第一次驅漢事件將中國官方勢力驅逐,水牛年文告正式宣佈解除與中國皇帝之間的「供施關係」,西姆拉會議要求中國承認獨立,根本否定中國對西藏的主權,而英國在此期間也不承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只承認「宗主權」。由於清朝是帝國型態,以武力征服各民族,在帝國崩潰的過程中,各民族要求獨立,成立民族國家,有國際法法理上的正當性,中立的名稱不應該暗示中華民國對這些政權理應擁有主權,否則至少蒙、藏、回等民族區應該排除在外。照現行內容,建議改名「中華民國疆域內獨立政權」、「中華民國領土內獨立政權」或類似名稱。--歡顏展卷(留言) 2022年10月9日 (日) 03:48 (UTC)
- 此模板本來就是以中華民國的角度而言。西藏政府一度「割據」了中華民國法理上的領土西藏地方,這也是事實。當時的西藏事實上確是一個自主政權,但法理上是否能算是完全獨立於中國的國家,仍有歧見。西藏也不像外蒙古,獲中國承認獨立。我同意「中華民國割據政權」不是最好的名稱,或許可以改為「中華民國境內割據政權」,避免默認中華民國擁有這些政權的主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0月9日 (日) 05:38 (UTC)
- 其實「割據」似乎亦無必要,「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境內政權」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0月9日 (日) 09:38 (UTC)
- 建議:割據政權改為地方政權--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2年10月9日 (日) 12:50 (UTC)
- 同上,但反對使用獨立一詞。--🎋🍣 2022年11月5日 (六) 10:03 (UTC)
- 未完成:無共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26日 (四) 13:2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