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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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同行評審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19年8月8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2019年10月27日頁面存廢討論快速保留
2020年3月1日同行評審已評審
2020年3月15日典範條目評選入選
新條目推薦 本條目曾於2019年8月6日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新條目推薦的題目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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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專題 (獲評典範級高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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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與執法專題 (獲評典範級低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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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專題 (獲評典範級高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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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優良條目評選

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戰爭與軍事 - 武器與軍事裝備,提名人: DC17FLC 2019年8月1日 (四) 16:25 (UTC)[回覆]
投票期:2019年8月1日 (四) 16:25 (UTC) 至 2019年8月8日 (四) 16:25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19年9月7日 (六) 16:26 (UTC)起
請記得為當選條目撰寫簡介頁面,如此當選條目才有可能出現在首頁。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DC17第二十作,向催淚彈條目的主編KOKUYO致敬。 DC17FLC 2019年8月1日 (四) 16:25 (UTC)[回覆]
  • (?)疑問:香港以外的地方都沒有水炮車這種配備嗎?——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8月2日 (五) 00:02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符合標準,我等了很久終於有條目了。--KMB-ATENU139 2019年8月2日 (五) 04:12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Fran·1001·hk 2019年8月2日 (五) 13:26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第2767762位維基人 2019年8月3日 (六) 02:18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感謝貢獻。蟲蟲飛♡♡→♡℃留言 2019年8月3日 (六) 03:56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符合標準,另外會否考慮放一至兩張圖片?--SCP-2000留言2019年8月3日 (六) 04:10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資料詳盡。建議「其他」一段可移至開首部分。--Gompertz在原野上遨遊堅持五大訴求 連儂牆 2019年8月3日 (六) 04:26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苞米()💴 2019年8月3日 (六) 12:13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8月6日 (二) 13:13 (UTC)[回覆]

9支持:符合標準--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8月8日 (四) 16:27 (UTC)[回覆]

同行評審

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評審期:2020年1月27日 (一) 10:46 (UTC) 至 2020年3月1日 (三) 00:00 (UTC)
下次可評審時間:2020年3月8日 (三) 00:00 (UTC)起

(同上)想看看FA的機會大不大。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27日 (一) 10:46 (UTC)[回覆]

  • (&)建議
    1. 條目引言定義了這種車僅僅在香港使用,那麼有沒有不限於特定地域的概念和用法?如果有,可否簡要描述一下香港的用法和其他地區的用法有什麼區別?
    2. 既然是特定政府機構為應對特定情況所配備的,應該有章節描述原則上應該在什麼情況用,實際上在香港有代表性的使用的例子。這樣寫比較中立。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2月27日 (四) 08:35 (UTC)[回覆]
    @UjuiUjuMandan針對第一點,我認為條目頂部的{{For}}模板已經做了相關的解釋,如果真的要描述區別的話,唯一的分別可能是混入催淚性有毒化合物和使皮膚灼痛的化學劑意圖致人於死地。針對第二點,香港警務處是這樣説的:「警方在2015-16年度展開採購三部配備噴水裝置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的程序,目的是為警隊增加多一個行動裝備的選項,以便在有需要時用以驅散使用暴力衝擊的示威人士,或制止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行為,並在為達至以上目的時,在示威人士與警察之間製造安全距離,減少示威者和警察因正面衝突而受傷的機會。」另外,「使用方法及效果」首段有相關內容。這「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在之前那段時間似乎出動得很濫,所以除了首次出動和首度以水炮車發射「顏色水」外,我難以判斷何謂有代表性的使用的例子(香港警察向清真寺發射藍色水炮事件能算嗎?這個能算的話,下面已經提及了,適合再寫一次嗎?11月時左前胎在駛過時被磚頭刺穿能算嗎?然後只留著最初兩次又會不會被人說「需要更新」?)。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2月27日 (四) 14:11 (UTC)[回覆]
    我提問是因為不想先入為主,既然是這麼個裝備,自然作為這麼個裝備應該問哪些問題,而不是已知它是怎麼樣的,然後根據自己心目中印象深刻的程度去選擇敘述方式。我並不建議你移除內容,我只是希望條目結構和敘述線索對那些完全不了解背景的讀者更易理解。畢竟維基百科是為了解決問題提供信息,而不是為了加強人的主觀判斷,應該關注那些不了解背景的讀者。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2月28日 (五) 02:15 (UTC)[回覆]
    @UjuiUjuMandan我調整了一下。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2月28日 (五) 06:09 (UTC)[回覆]

典範條目評選

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工程和技術-工程和技術,提名人: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1日 (日) 01:43 (UTC)[回覆]

投票期:2020年3月1日 (日) 01:43 (UTC) 至 2020年3月15日 (日) 01:43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0年4月14日 (二) 01:44 (UTC)起

10符合標準、0不符合標準,入選典範條目。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15日 (日) 03:3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