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爰謀
陳爰謀(16世紀—17世紀),雲南雲南府呈貢縣民籍,南直隸揚州府高郵州興化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陳爰謀是嘉靖五年進士陳常道的曾孫[2],萬曆三十八年進士陳爰諏之弟,是萬曆四十年(1612年)中舉人,授汝州知州,天啟四年(1624年)興建當地儒學[3],陞任刑部郎中,崇禎十年(1637年)外任廣西太平知府,致仕後在昆明縣居住,永曆元年(1647年)沙定洲作亂攻破昆明,他拒絕投降被殺[4],清朝乾隆年間賜諡「節愍」[1]。
引用
- ^ 1.0 1.1 咸豐《重修興化縣志·卷八·人物誌》:陳爰謀,與兄爰諏皆寄籍雲南,萬厯四十年舉人,知汝州,擢刑部郎中,出知廣西太平府,致仕居昆明,值沙賊破城不屈死。國朝乾隆中特恩賜諡節愍,載《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 參《雲南府志》、阿府志
- ^ 四庫全書《雲南通志·卷二十·選舉》:舉人……(萬曆)壬子科中式四十五名……陳爰謀 昆明人,常道曾孫,知府
-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四百八十二卷》:汝州學校考 州縣志合載 州儒學 舊在城隍廟右。明天啟四年甲子,州守陳爰謀創建。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一百七·列傳第八十三》:當沙定洲之反,雲南死事者:……陳爰謀,萬曆四十年舉於鄉。歷汝州知州、刑部郎中、太平知府致仕。逼降,不屈死。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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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一燦 |
明朝汝州知州 萬曆年間-天啟年間 |
繼任: 張世維 |
前任: 錢承曠 |
明朝廣西太平府知府 1637年-1639年 |
繼任: 李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