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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亮采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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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亮采(?—?),惠甫希唐,福建泉州人,明朝官員,進士出身。

生平

陳賓之子。萬曆十六年(1588年),陳亮采中式戊子科福建鄉試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進士,累官刑部郎中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二月擔任廣東布政司參政,後改山東參政[1]天啟元年(1621年)三月官至浙江按察使

交遊

陳亮采與黃克纘友好,而黃克纘為陳賓弟子,兩人常有詩文酬答。陳亮采亦嘗為耶穌會龐迪我(Diego Pantoja)的《七克》撰序。徐光啟曾主張「多造大銃,如法建臺」,還提及「刑部尚書黃克纘、浙江按察使陳亮采知之尤悉」。[2]

注釋

  1.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七十九
  2. ^ 徐光啟〈謹申一得以保萬全疏〉
官銜
前任:
簡繼芳
明朝台州府知府
1600年-1601年
繼任:
張文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