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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奎丹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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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年的法國地圖

亞奎丹公爵奧克語Duc d'Aquitània,法語:Duc d'Aquitaine)是古代亞奎丹地區的統治者,居於至高無上的法蘭克英格蘭和後來的法國國王之下。

作為西哥特王國(418年—721年)的繼承國,奧克西塔尼亞(亞奎丹)和隆格多克(土魯斯)繼承了西哥特法律和羅馬法,羅馬法允許婦女在20歲之前享有比同時代人更多的權利。特別是在「自由裁判會」第642/643號編纂並在653年被「再起義法」擴大之後,婦女可以繼承土地和所有權,獨立於丈夫或男性關係進行管理,如果沒有繼承人, 代表自己,從14歲起在法庭上見證,20歲以後安排自己的婚姻。[1]因此,男性優先長子繼承制是貴族實踐的繼承法。

加冕

墨洛溫國王和亞奎丹公爵的首都在土魯斯。 加洛林王朝的國王使用位於更北部的不同的首都。 在765年,矮子丕平將捕獲的亞奎丹公爵威弗英語Waifer of Aquitaine的金色旗幟授予利摩日的聖武士修道院英語Abbey of Saint Martial, Limoges。亞奎丹的丕平一世被埋在普瓦捷。孩童查理在利摩日被加冕,埋在布爾日。當亞奎丹在胖子查理去世後簡要地宣稱獨立時,就是普瓦捷的雷納夫二世英語Ranulf II of Aquitaine得到皇室稱號,稱為亞奎丹國王。在十世紀末期,懶王路易布里尤德加冕。

亞奎丹公爵加冕程序保存在十二世紀後期教會曆書(準則)從利摩日聖艾蒂安,基於早期的羅馬諾-德國人。在十三世紀初期,對這個強調了利摩日作為亞奎丹首都的地方加了一個評論。曆書表示,公爵接受了絲綢披風,冠軍,橫幅,劍,馬刺和聖瓦萊麗戒指。

法蘭克國王下的亞奎丹公爵

墨洛溫王朝國王為黑體。

加洛林國王的直接統治

恢復法蘭克國王下的亞奎丹公爵

加洛林國王再次任命亞奎丹公爵,首先是852年,自866年以來又一次。此後,這個公國也被稱為蓋亞那。

普瓦捷王朝 (Ramnulfids)

奧弗涅王朝

普瓦捷王朝 (Ramnulfids)復辟(927–932)

魯埃格王朝

卡佩王朝

普瓦捷王朝 (Ramnulfids)復辟(962年–1152年)

愛德華一世(跪著)向法國的腓力四世(坐下)效忠,讓·富凱畫。 作為亞奎丹公爵,愛德華是法國國王的封臣

從1152年起,亞奎丹公國由金雀花王朝包含,他們還作為獨立君主統治英國,並通過分開的遺產在法國持有其他領土(見安茹帝國)。 金雀花王朝通常比法國的國王更強大,他們不願意對法國國王在法國的土地表示敬意,這是中世紀西歐的主要衝突根源之一。

金雀花王朝

獅心理查不及他的母親亞奎丹的艾莉諾長壽。在1189年,當他在十字軍時,她擔任公國的攝政。他在返回歐洲時恢復了地位。

亞奎丹的金雀花統治者

1337年,法國國王腓力六世再次宣稱收回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在亞奎丹的封地。 愛德華相應地宣稱法國國王以他的祖父國王菲利普後裔的名義。 這引發了百年戰爭,其中金雀花王朝和瓦盧瓦王朝都聲稱由於法國國王而對亞奎丹而言至高無上。

1360年,雙方簽署了「布勒提尼條約」,愛德華放棄了法國王冠,但仍然是亞奎丹君主(而不僅僅是公爵)。 然而,當條約在1369年被打破時,英國的索賠和戰爭恢復了。

1362年,作為亞奎丹領主的愛德華三世,授予他的長子黑太子愛德華「亞奎丹親王」頭銜。

1390年,國王理查二世,黑太子愛德華的兒子任命他叔叔岡特的約翰為亞奎丹公爵。 這個任命在公爵死後過期了,公爵領地回到了皇冠。 無論如何,由於亨利·博林布魯克奪取王冠,他仍然掌握了公國。[2]

  • 岡特的約翰 (1390年—1399年),愛德華三世和菲利帕女王的第四個兒子,也是蘭開斯特公爵
  • 亨利四世 (1399年—1400年),奪取了英國的王位,公爵在他父親約翰的死亡之後恢復了公民權利,但在成為英格蘭國王後,將其交給了他的兒子。
  • 亨利五世 (1400年—1422年),亨利四世的兒子,也是英格蘭國王(1413年—1422年)。

亨利五世繼續統治亞奎丹為英國之王和亞奎丹領主。 他入侵法國,並在1415年對包括哈弗勒爾和阿金庫爾戰役勝利。他於1420年通過「特魯瓦條約」成功地為其家庭獲得了法國皇冠。亨利五世於1422年去世,當時他的兒子亨利六世繼承了不到一年的法國王位; 他的統治看到法國的英國控制逐漸喪失。

亞奎丹的瓦盧瓦和波旁公爵

法國瓦盧瓦王朝國王,聲稱凌駕於亞奎丹之上,授予公爵稱號給他們的繼承人法國王太子

隨著百年戰爭的結束,亞奎丹歸還法國國王直接統治,並由國王掌管。 只有偶爾授予另一個王朝成員的公爵或公爵的稱號。

西班牙阿方索十三世之子塞戈維亞公爵海梅是法國王位的合法辯護者之一; 因此,他命名他的兒子,岡薩洛為亞奎丹公爵(1972年-2000年); 岡薩洛沒有合法的孩子。

腳註

  1. ^ Klapisch-Zuber, Christiane; A History of Women: Book II Silences of the Middle Ages,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London, England. 1992, 2000 (5th printing). Chapter 6, "Women in the Fifth to the Tenth Century" by Suzanne Fonay Wemple, pg 74. According to Wemple, Visigothic women of Spain and the Aquitaine could inherit land and title and manage it independently of their husbands, and dispose of it as they saw fit if they had no heirs, and represent themselves in court, appear as witnesses (by the age of 14), and arrange their own marriages by the age of twenty
  2. ^ Would the grant of Aquitaine to John of Gaunt in 1399 have been inherited by Henry Bolingbroke had the latter not been exiled by Richard II?. [2017-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