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璩(?—?),又作鄭據,中國東漢魏郡黎陽縣(今河南省濬縣)人。
建初五年(80年),辟入司徒府,拜為侍御史,上疏皇帝:「臣斗筲之小吏,擢在察視之官,職任過分,當刺邪矯枉。」漢章帝下詔書明示官府:「鄭璩盡節剛正,亦何陵遲之有。賜鄭璩素六十匹。」於是顯名,轉任司隸校尉,奏免執金吾竇景。鄭璩為漢陽郡太守,以嚴刻著稱。建初八年(83年),漢章帝下詔使漢陽太守鄭據治梁竦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