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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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有明(1956年12月),湖北隨州人。1982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武漢水利電力學院(現併入武漢大學)農田水利專業畢業,大學學歷,工程學學士學位,高級工程師。

歷任湖北省水利廳處長、副廳長;中共宜昌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2011年8月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1]。2013年1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2]

2015年6月30日,郭有明受賄案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3]。2015年12月9日,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受賄案作出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郭有明有期徒刑15年,公訴機關指控郭有明共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2380餘萬元[4]

參考文獻

  1. ^ 郭有明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千龍網. 2011-08-04 [2013-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2). 
  2. ^ 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3-11-27 [2013-1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30). 
  3. ^ 湖北原副省长受贿案30日开庭 曾被通报道德败坏. 中國新聞網. 2015-06-29 [2015-06-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02). 
  4. ^ 湖北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一审被判15年. 澎湃新聞. 2015-12-09 [2015-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2-09).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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