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繼母系
過繼母系,是指在父系社會中的一種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繼承產業,解決家庭缺乏男性繼承人的問題。在一個父系傳承為主、女性無繼承權的地區,如一名出嫁女性,其原生家庭的家產、事業無子傳承,就可以令孩子過繼母系,獲得繼承權。過繼後由於與母親同姓(特殊情況採用雙姓[1]),常被視為從母姓。
過繼母系也會影響一個人的族群認同或國籍,如於二二八事件中遇害的湯德章律師,父為日本東京人,母為臺灣臺南人,湯律師因過繼母系,被視為臺灣人[2]。
類型
由母方家族收養
直接由母方家族的男性成員收養,最常見是由生母的兄弟收養,即原來的舅父成為養父[1],隨養父姓。但也有由再高一輩成員收養的例子,例如西晉時期賈充因親生兒子賈黎民等夭亡,無子繼嗣,於是收養幼女賈午與丈夫韓壽所生之子為賈黎民的嗣子,改名賈謐。琉球國醫學家魏士哲也曾因外祖父應瑞麟無子而過繼為其養子[3]。
廣東地區稱外甥過繼舅舅為「母子歸宗」(姑子歸宗)[4][5]。
入贅
婿養子
婿養子是男方成為女家養子,所生子女繼承母家的習俗。
抽豬母稅
抽豬母稅,又稱抽豬母租。是閩南人、臺灣人的一種過繼母系習俗[6]。
原指早期閩南舊習,農家將母豬借予佃農或他人飼養,直到母豬生小豬時,可取回部分的小豬,當作自己的報酬。「抽豬母稅」後成為一句婚姻的臺語術語,是指臺灣人早期的一種慣例:入贅的男子,約定由一個或多個兒子「從母姓」,為女方繼嗣,是為「抽豬母稅」[7]。
參考文獻
- ^ 1.0 1.1 《清稗類鈔·姓名類·合姓》合姓,非雙姓也,以二姓併合而成,大率為甥嗣舅、婿嗣翁而又不忍使本宗斬祀者也,不知者,輒疑篇雙姓耳。其著稱於世者,有浙江桐鄉之陸費瑔。瑔為嘉、道間人[……]
- ^ 72年前二二八事件罹難者湯德章 台南追思緬懷. 中央社. [2019-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7).
- ^ 魏姓家譜(慶佐次家)·四世士哲. 筑波大學. [2021-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1).
士哲原是佐次武親雲上第三子也,生母應氏眞牛,平敷屋親雲上女,因外祖應瑞麟無嗣,繼其後。
- ^ 过继传宗. 大埔縣人民政府網站,大埔縣廣播電視台. 2019-04-09 [2021-1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08) (簡體中文).
- ^ 湖东民俗风情. 陸豐宣傳文化網,來源: 《陸豐文史》第十六輯. 2017-01-11 [2021-1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7) (簡體中文).
姑子歸宗 凡無男孩的人家,選取一外甥承嗣,以舅為父,從舅姓,稱姑子歸宗。自古以來,在湖東地區都有這俗,多數是兄弟姐妹姑嫂間的親情較好者。甥子進舅家改跟舅姓,親族與鄰里都與之認可。
- ^ 要抽「豬母稅」!他們結婚時碰到的難題. 澎湖時報. [2021-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6).
- ^ 〈軍師變主帥3〉沒沒無名的他 靠這首洗腦歌家喻戶曉【壹特報】. Next Magazine TW. [2022-05-16]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