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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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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行本(?—?),唐朝大臣。出自河東裴氏南來吳裴。祖父裴獻,隋朝扶州刺史,臨汾郡公、父親裴義山。

691年九月廿六,時任冬官侍郎(工部侍郎)的裴行本被任命為同鳳閣鸞臺平章事。692年,他和宰相狄仁傑任知古、司禮卿崔宣禮、前文昌左丞盧獻、御史中丞魏元忠潞州刺史李嗣真被武則天手下酷吏來俊臣彈劾謀反。由於狄仁傑將一份表章藏在衣物中讓家人帶回,得以向武則天澄清眾人並未謀反,眾人免於一死,但仍被流放。一月初四,流放裴行本、李嗣真於嶺南。來俊臣說裴行本罪惡尤重,應當處死;秋官郎中徐有功反駁,以為「明主有使使臣下再生之恩,來俊臣不能順勢促成,有損君王的恩信。」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