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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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俊

大明刑部右侍郎
出生 正月初九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郭氏
出身
  • 萬曆七年己卯科舉人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荊州俊(1564年—?年),字章甫,號吁吾,山西平陽府蒲州猗氏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第三名舉人,二十歲登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進士,任長安知縣,十六年三月因廉平晉升江西道御史,十九年二月升任山東左參議,十二月被調職[1],謝病而歸。

不久,邊陲告急,起用遼左監兵道,改陝西寧夏臨鞏副使,抵禦作戰,並屢立戰功。二十年十一月俊以原官管理河東兵糧道。二十六年八月起復補原職,二十七年七月調四川副使,三十一年三月升湖廣按察使,升任陝西右布政,三十三年十二月以閱視加恩升左布政使,食正二品俸,丁憂歸。三十八年閏三月復除原官兼副使,莊浪監軍,仍支正二品祿,未上任。四十一年(1613年)起陞甘肅巡撫、右僉都御史,四十三年二月拜刑部右侍郎,四十四年十一月允在籍養病,不久病卒,諡貞襄[2]

家族

曾祖荊寰。祖荊琨,教授,封參政。父荊來貢,封參政。母張氏,繼母孔氏,贈太淑人。弟荊州傑(儒官)、荊州儒、荊州佐、荊州任(崇禎十二年舉人)、荊州儀、荊州偀,俱生員。

參考

  1.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三》:萬歷十九年十二月癸巳朔 山東巡撫宋應昌以知縣崔士棨報災失實,擬調;又參議荊州俊退有後言複劾州俊。科臣王德完因與應昌辨論曲直,應昌具本乞休。部覆:巡撫以參知縣而遽聽乞休非所以飭紀綱也。得旨:宋應昌盡心供職,荊州俊調用。
  2. ^ ·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氏族典卷諸姓》(115卷):荊州俊按山西通志州俊字章甫器度端凝舉止軒昂舉萬曆癸未進士第除長安知縣以廉平上第為御史署謝客奏議不謀於眾侃侃論之請止貢金花劾貂寺諸奸貪不法狀朝廷肅然轉山東參議謝病歸邊陲告急起補遼左監兵道改寧夏臨鞏副使套騎大入州俊喋血戰保其地補皋蘭整飭九年洞悉邊務設奇制勝大小十七戰皆捷降番二萬有奇累加左布政食正二品俸丁憂歸起莊浪監兵不出再起甘肅巡撫廟堂倚重為西蕃保障拜刑部侍郎遘疾卒敕諭祭葬諡貞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