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康登伯爵查爾斯·普拉特(英語:Charles Pratt, 1st Earl Camden 1714年3月21日—1794年4月18日)英國律師、法官和輝格黨政治家,首位獲得康登伯爵。作為律師和法官,他主張維護公民自由和陪審團的權利,並在諸如恩蒂克訴卡林頓案(英語:Entick v Carrington)一案中限制了國家的權力。他曾擔任民訴法庭首席大法官(英語:Chief Justice of the Common Pleas)、英格蘭及威爾斯檢察總長、大法官,是老皮特的密友,在內閣中任職達15年,歷經5任首相。倫敦康登鎮和美國密蘇里州康登縣的名字來源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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